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康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批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康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批复
穗环函〔2023〕254号
广东 (略) :
你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2年7月,《广东 (略) 3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的环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2〕85号);2022年12月,项目完成竣工环保自行验收手续。
二、 (略) 环境技术中心技术审查意见,按照《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环〔2022〕88号)的有关规定, (略) “收集、贮存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3万吨/年”,有效期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规定的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活动,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拖把抹布、废吸附棉、废劳保用品等应按照相关要求处置。
(三)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档案,详细记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去向、成分和有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情 (略) 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的要求及时填报。
(四)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五)在每年2月28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情况报送我局及增城分局。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变更手续。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五、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固辐处、环评处、执法处,增城分局,固管中心,技术中心。
穗环函〔2023〕254号
广东 (略) :
你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2年7月,《广东 (略) 3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的环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2〕85号);2022年12月,项目完成竣工环保自行验收手续。
二、 (略) 环境技术中心技术审查意见,按照《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环〔2022〕88号)的有关规定, (略) “收集、贮存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3万吨/年”,有效期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规定的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活动,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拖把抹布、废吸附棉、废劳保用品等应按照相关要求处置。
(三)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档案,详细记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去向、成分和有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情 (略) 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的要求及时填报。
(四)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五)在每年2月28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情况报送我局及增城分局。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变更手续。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五、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固辐处、环评处、执法处,增城分局,固管中心,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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