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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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4 (略) 宏宇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年9月16日召开会议,并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略) (略) 高新区湘江路1508号5幢3层。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智能电网产品,从事与企业生产同类商品及相关零配件的软件及硬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场需求,提高产品规模和质量,考虑到目前生产厂房为面积较小,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为实现企业发展, (略) 拟对 (略) 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进行搬迁扩建,将其搬迁至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8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C区2号楼301室、302室。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本项目于2022年8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 (略) 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2月9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的批复》(苏环建【2023】05第0032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1)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 (略) 政管网进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旧组件材料回用进行再组装;废纸箱、不能利用的报废组件材料均外售给江苏 (略) 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交由苏州 (略) (略) 处置;废胶桶、废酒精桶、废旧擦胶抹布、废胶瓶、废胶管、废点胶针头、废旧PCBA等危险废物,均已委托江苏己任 (略) 、苏州吴江区满泽 (略) 处置。

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8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C区2号楼301室、302室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

邮编:*

公示期:2023年09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略) 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海鹏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4 (略) 宏宇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年9月16日召开会议,并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略) (略) 高新区湘江路1508号5幢3层。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智能电网产品,从事与企业生产同类商品及相关零配件的软件及硬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场需求,提高产品规模和质量,考虑到目前生产厂房为面积较小,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为实现企业发展, (略) 拟对 (略) 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进行搬迁扩建,将其搬迁至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8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C区2号楼301室、302室。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本项目于2022年8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 (略) 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2月9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的批复》(苏环建【2023】05第0032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1)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 (略) 政管网进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旧组件材料回用进行再组装;废纸箱、不能利用的报废组件材料均外售给江苏 (略) 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交由苏州 (略) (略) 处置;废胶桶、废酒精桶、废旧擦胶抹布、废胶瓶、废胶管、废点胶针头、废旧PCBA等危险废物,均已委托江苏己任 (略) 、苏州吴江区满泽 (略) 处置。

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8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C区2号楼301室、302室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

邮编:*

公示期:2023年09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略) 年增产40万套光伏逆变器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海鹏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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