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弘飞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弘飞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 (略) (略) 场调研,拟投资*.0万元。项目利用企业位于陶朱街道创业路与建兴路交叉口东北侧以东的新征土地,自建厂房并实施生产线项目,实施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已取得《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3-*-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陶朱街道 | |||||||
联合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2551人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东北 | 1100m |
湖庄 | 120.* | 29.* | 居民 | 约150户 | 南 | 462m | |
祝桥头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432户 | 东南 | 1228m | |
银湖花园 | 120.* | 29.* | 居民 | 约900人 | 东南 | 1214m | |
西湖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949户 | 东南 | 2286m | |
天成锦望 | 120.* | 29.* | 居民 | 约1720户 | 东南 | 2397m | |
天成府 | 120.* | 29.* | 居民 | 约54户 | 东南 | 2411m | |
西湖小学 | 120.* | 29.* | 居民 | 师生约1700人 | 东南 | 2460m | |
红联新村 | 120.* | 29.* | 居民 | 6户 | 西南 | 1817m | |
红门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1748人 | 西北 | 1790m | |
宋家畈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751户 | 西北 | 1980m | |
暨阳街道 | |||||||
双福村(正在拆迁中) | 120.* | 29.* | 居民 | 约680户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东 | 2206m |
梁家埠居委会 | 120.* | 29.* | 居民 | 约172户 | 东南 | 2089m | |
声环境 | |||||||
/ | / | / | / | / | / | / | / |
地表水 | |||||||
浦阳江 | 120.* | 29.* | 大河 | 鱼类等 | Ⅲ类 | 东北 | 1398m |
筏畈渠道 | 120.* | 29.* | 小河 | 鱼类等 | Ⅲ类 | 西北 | 608mm |
五泄江 | 120.* | 29.* | 大河 | 鱼类等 | Ⅲ类 | 南 | 1833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和搅拌粉尘、浸胶废气、打磨房废气、喷漆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打磨房密闭设置,产生的苯*烯和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漆房和烘干房为密闭式,经喷漆房和烘干房整体换风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打磨房废气、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项目投料、搅拌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浸胶设备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投料、搅拌粉尘、浸胶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贡献值能符合相应环境标准要求,叠加本底值后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相关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碳纤维、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和废原料桶、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抹布(包括口罩)、打磨粉尘收尘、漆渣等危险废物。
项目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碳纤维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包括口罩)、打磨粉尘收尘、漆渣等危险废物分别经密封桶收集后再与收集的废油漆和废原料桶,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企业应做好妥善的收集工作,定期联系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只要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及废气治理措施,不会对厂区及厂区周边土壤造成污染,土壤各项评价因子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存在危险废物等风险物质,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表2 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打磨房废气 | 项目打磨工序在打磨房中进行,期间室体密闭,生产过程保持负压, 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项目刮腻子工序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期间室体密闭,生产过程保持负压),刮腻子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打磨房废气一起收集和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 ||
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 项目喷漆房和烘干房为密闭式,经喷漆房和烘干房整体换风的方式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浸胶废气 | 浸胶设备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搅拌粉尘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 | |
生活污水 |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 (略)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开料机、带锯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打磨房、喷漆房、烘干房均单独设间。 (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25dB以上; (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一般固废 | 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碳纤维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 无害化 | |
危险废物 | 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包括口罩)、打磨粉尘收尘、漆渣等危险废物分别经密封收集后与收集的废原料桶、废油漆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无害化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选址合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之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的基础上,就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采取行政村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 (略) 政务服务网网页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1、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陶朱街道陶朱街道创业路与建兴路交叉口东北侧以东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陶朱街道西二环路266号富润大厦19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 0575- *(传真)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示单位:浙江 (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9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 (略) (略) 场调研,拟投资*.0万元。项目利用企业位于陶朱街道创业路与建兴路交叉口东北侧以东的新征土地,自建厂房并实施生产线项目,实施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已取得《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3-*-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陶朱街道 | |||||||
联合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2551人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东北 | 1100m |
湖庄 | 120.* | 29.* | 居民 | 约150户 | 南 | 462m | |
祝桥头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432户 | 东南 | 1228m | |
银湖花园 | 120.* | 29.* | 居民 | 约900人 | 东南 | 1214m | |
西湖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949户 | 东南 | 2286m | |
天成锦望 | 120.* | 29.* | 居民 | 约1720户 | 东南 | 2397m | |
天成府 | 120.* | 29.* | 居民 | 约54户 | 东南 | 2411m | |
西湖小学 | 120.* | 29.* | 居民 | 师生约1700人 | 东南 | 2460m | |
红联新村 | 120.* | 29.* | 居民 | 6户 | 西南 | 1817m | |
红门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1748人 | 西北 | 1790m | |
宋家畈村 | 120.* | 29.* | 居民 | 约751户 | 西北 | 1980m | |
暨阳街道 | |||||||
双福村(正在拆迁中) | 120.* | 29.* | 居民 | 约680户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东 | 2206m |
梁家埠居委会 | 120.* | 29.* | 居民 | 约172户 | 东南 | 2089m | |
声环境 | |||||||
/ | / | / | / | / | / | / | / |
地表水 | |||||||
浦阳江 | 120.* | 29.* | 大河 | 鱼类等 | Ⅲ类 | 东北 | 1398m |
筏畈渠道 | 120.* | 29.* | 小河 | 鱼类等 | Ⅲ类 | 西北 | 608mm |
五泄江 | 120.* | 29.* | 大河 | 鱼类等 | Ⅲ类 | 南 | 1833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和搅拌粉尘、浸胶废气、打磨房废气、喷漆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打磨房密闭设置,产生的苯*烯和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漆房和烘干房为密闭式,经喷漆房和烘干房整体换风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打磨房废气、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项目投料、搅拌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浸胶设备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投料、搅拌粉尘、浸胶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贡献值能符合相应环境标准要求,叠加本底值后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相关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碳纤维、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和废原料桶、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抹布(包括口罩)、打磨粉尘收尘、漆渣等危险废物。
项目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碳纤维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包括口罩)、打磨粉尘收尘、漆渣等危险废物分别经密封桶收集后再与收集的废油漆和废原料桶,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企业应做好妥善的收集工作,定期联系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只要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及废气治理措施,不会对厂区及厂区周边土壤造成污染,土壤各项评价因子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存在危险废物等风险物质,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表2 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打磨房废气 | 项目打磨工序在打磨房中进行,期间室体密闭,生产过程保持负压, 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项目刮腻子工序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期间室体密闭,生产过程保持负压),刮腻子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打磨房废气一起收集和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 ||
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 项目喷漆房和烘干房为密闭式,经喷漆房和烘干房整体换风的方式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浸胶废气 | 浸胶设备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搅拌粉尘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 | |
生活污水 |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 (略)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开料机、带锯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打磨房、喷漆房、烘干房均单独设间。 (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25dB以上; (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一般固废 | 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碳纤维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 无害化 | |
危险废物 | 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包括口罩)、打磨粉尘收尘、漆渣等危险废物分别经密封收集后与收集的废原料桶、废油漆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无害化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新型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选址合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之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的基础上,就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采取行政村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 (略) 政务服务网网页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1、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陶朱街道陶朱街道创业路与建兴路交叉口东北侧以东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陶朱街道西二环路266号富润大厦19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 0575- *(传真)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示单位:浙江 (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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