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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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0月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南角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环境 (略)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现有已批复项目厂区内1#车间建设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医药制剂50亿片(粒、袋、瓶)。

1.废气

粉碎、筛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制粒/制丸、包衣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整粒、总混、压片、胶囊填充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4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袋装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吸收+生物滤池除臭”+1根15m排气筒排放,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 (略) 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安环文〔2020〕95号)污染物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新建“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每天为20立方米,处理后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和风机噪声,在采取减振、室内隔声等降噪措施及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内包装物、废过滤膜、不合格药品(含废药渣)、废机油、除尘灰(废药粉)、废活性炭,一般废物包括废弃外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废过滤器、污泥、废过滤介质。新建15m2危废暂存间,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0月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南角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环境 (略)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现有已批复项目厂区内1#车间建设年产50亿片(粒、袋、瓶)医药制剂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医药制剂50亿片(粒、袋、瓶)。

1.废气

粉碎、筛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制粒/制丸、包衣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整粒、总混、压片、胶囊填充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4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袋装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加厚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吸收+生物滤池除臭”+1根15m排气筒排放,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 (略) 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安环文〔2020〕95号)污染物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新建“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每天为20立方米,处理后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汤阴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和风机噪声,在采取减振、室内隔声等降噪措施及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内包装物、废过滤膜、不合格药品(含废药渣)、废机油、除尘灰(废药粉)、废活性炭,一般废物包括废弃外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废过滤器、污泥、废过滤介质。新建15m2危废暂存间,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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