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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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1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9-*-19-01-*。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勘 (略)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意见》(宁水设司咨发〔2023〕22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为新建蛋种鸡养殖园区,没有水源,养殖园区建成后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养殖园区供水基础设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园区用水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首部枢纽工程:新建500m3调蓄水池2座(清水池1座、原水池1座);新建3×3×3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水泵井1座,设计流量70m3/h,泵站设计扬程36.5m;铺设PE管道1211m,其中铺设DN200PE管111m;铺设DN160PE管1100m。

2.配套建筑物工程:配套各类建筑物14座,其中放空排水井1座,分水井1座,检查井3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2座,镇墩6座;管道桩31处,过路1处。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2.06万元,设备购置费25万元,其他费用15.56万元,征地补偿费2.84万元,水土保持费3.01万元,环境保护费4.23万元,林(草)评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第一部分 建筑与安装工程

78.9



78.9

管道工程

13.25



13.25

建筑物工程

65.65



65.65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71

7.65


8.36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1.64

17.35


18.99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0.81



0.81

第五部分 其他费用



15.56

15.56

建设管理费



2.92

2.92

技术咨询费



2

2

工程监理费



3.45

3.45

工程勘测设计费



4.26

4.26

其他



2.93

2.93

1

安全生产措施费



2.68

2.68

2

质量检测费



0.25

0.25

工程部分投资

82.06

25

15.56

122.62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2.84

III

水土保持工程




3.01

IV

环境保护工程




4.23

V

林(草)评费




5

项目总投资




137.7




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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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1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9-*-19-01-*。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勘 (略)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意见》(宁水设司咨发〔2023〕22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为新建蛋种鸡养殖园区,没有水源,养殖园区建成后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养殖园区供水基础设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园区用水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首部枢纽工程:新建500m3调蓄水池2座(清水池1座、原水池1座);新建3×3×3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水泵井1座,设计流量70m3/h,泵站设计扬程36.5m;铺设PE管道1211m,其中铺设DN200PE管111m;铺设DN160PE管1100m。

2.配套建筑物工程:配套各类建筑物14座,其中放空排水井1座,分水井1座,检查井3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2座,镇墩6座;管道桩31处,过路1处。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2.06万元,设备购置费25万元,其他费用15.56万元,征地补偿费2.84万元,水土保持费3.01万元,环境保护费4.23万元,林(草)评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红寺堡区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三期供水工程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第一部分 建筑与安装工程

78.9



78.9

管道工程

13.25



13.25

建筑物工程

65.65



65.65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71

7.65


8.36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1.64

17.35


18.99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0.81



0.81

第五部分 其他费用



15.56

15.56

建设管理费



2.92

2.92

技术咨询费



2

2

工程监理费



3.45

3.45

工程勘测设计费



4.26

4.26

其他



2.93

2.93

1

安全生产措施费



2.68

2.68

2

质量检测费



0.25

0.25

工程部分投资

82.06

25

15.56

122.62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2.84

III

水土保持工程




3.01

IV

环境保护工程




4.23

V

林(草)评费




5

项目总投资




137.7




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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