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 (略) 巴林 (略) 血液透析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1、购置设备3台(套),包括:国产1.5T核磁1台,国产四维彩超1台,国产数字乳腺钼靶X线机1台。
2、新建血液透析室600平方米,床位50张。
3、 (略) 信息化管理系统1套,包括: (略) 系统、医院运营管理系统(HRP)、临床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和设施设备。
建设地点: (略) 巴林 (略) 。
建设期限: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和地方投资1250万元。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等相关利益群体。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巴林 (略)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巴林 (略)
2023年10月8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 (略) 巴林 (略) 血液透析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1、购置设备3台(套),包括:国产1.5T核磁1台,国产四维彩超1台,国产数字乳腺钼靶X线机1台。
2、新建血液透析室600平方米,床位50张。
3、 (略) 信息化管理系统1套,包括: (略) 系统、医院运营管理系统(HRP)、临床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和设施设备。
建设地点: (略) 巴林 (略) 。
建设期限: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和地方投资1250万元。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等相关利益群体。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巴林 (略)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巴林 (略)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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