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西采油厂年产能建设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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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西采油厂年产能建设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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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桩西采油厂2024-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已委托胜利油田 (略)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的首次信息公开,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

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桩西采油厂2024-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

3、建设地点: (略) 河口区仙河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桩西油区内。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拟建项目部署油水井89口(其中油井80口,注水井9口),钻井总进尺*m。项目依托35座已建井场,新建2座井场。开发方式为注水开发。新建2台40m3燃气多功能罐。新建45台14型游梁式抽油机;35台12型游梁式抽油机。新建单井集油管线9.48km;掺水管线2.55km;高压注水管线4.34km。新建32MPa注水井口装置7套;16MPa注水井口装置2套。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产油能力14.48×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13.11×105t/a(开发第8年)。

建设总投资*.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1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

通讯地址: (略) 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采油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46-*

e-Mail:chenxuehan.*@*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胜利油田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营区西二路48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46-*

e-Mail:wuhong092.*@*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发布单位: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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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桩西采油厂2024-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已委托胜利油田 (略)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的首次信息公开,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

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桩西采油厂2024-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

3、建设地点: (略) 河口区仙河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桩西油区内。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拟建项目部署油水井89口(其中油井80口,注水井9口),钻井总进尺*m。项目依托35座已建井场,新建2座井场。开发方式为注水开发。新建2台40m3燃气多功能罐。新建45台14型游梁式抽油机;35台12型游梁式抽油机。新建单井集油管线9.48km;掺水管线2.55km;高压注水管线4.34km。新建32MPa注水井口装置7套;16MPa注水井口装置2套。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产油能力14.48×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13.11×105t/a(开发第8年)。

建设总投资*.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1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

通讯地址: (略) 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采油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46-*

e-Mail:chenxuehan.*@*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胜利油田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营区西二路48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46-*

e-Mail:wuhong092.*@*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发布单位: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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