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硕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华硕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华 (略) 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华 (略) 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华 (略) 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拟建于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8′18.38958″、北纬28°13′57.71621″,项目占地面积32000m2(约48亩)。厂址东面为园区道路,隔道路为 (略) , (略) (略) ,西面为水塘,北面为规划用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 (略) 空置厂房改扩建生产车间(包含锂泥固废仓、生产区、一级陶瓷原料库、二级陶瓷原料库、锂云母仓等 );辅助工程包含新建办公楼、车辆冲洗平台等;公用工程包含依托现有给水工程、供电工程,新建排水工程等;环保工程包含新建废气处理措施、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池 (1000m3)、事故应急池(800m3)、三级沉淀池(360m3)、循环水池(7个,每个 628m3,合计7396m3)、一般固废暂存间 (50m2)、危废暂存间 (50m2)及噪声防治措施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处理尾泥(细长石粉)规模为100万t/a,二期建设处理尾泥(细长石粉)规模为100万t/a。一期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一期设备安装,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托一期已建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二期建设只需进行设备安装,本次只针对一期进行评价,二期建设时需另外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成年处理100万吨锂泥固废(细长石粉)生产规模。 项目主要以外购的包括选矿尾泥(细长石粉)、浮选剂、聚合氯化铝、聚*烯酰胺、硫酸、氢氧化钠、除氟剂、除铊催化剂、除铊促进剂等为原辅料,经喂料、打浆、筛分、搅拌、磁选、浓缩、浮选、压滤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产品方案:*.46t/a一级陶瓷原料、*.76t/a二级陶瓷原料、61168.48t/a锂云母。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0.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选矿废水、滤布冲洗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项目选矿废水经除氟除铊、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工序,不外排;滤布冲洗废水由脱水机底部集水池收集后,回流至选矿废水沉淀池内,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厂内初期雨水收集池经除铊、除氟、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不外排,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无组织粉尘(喂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等。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粉尘(喂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通过在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定期使用炮雾机喷雾抑尘;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和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在装卸处配置洒水抑尘,不在敞开处进行装卸;通过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进出厂区需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限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去除效率 75%,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以本项目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以新带老”整改措施为:(1) 项目废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方式,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处理回用于生产,后期雨水纳入雨水管网;厂区西侧红线处建设 1.8m 高围墙进行隔离,在靠近水塘一侧的地面、围墙底部 0.5m 高处按要求做好防渗,杜绝进入周边水体(2)合理规划平面布置。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区和生产区,生产区和生活区采用围挡进行隔离。车辆冲洗平台位置由厂区西北侧改为厂区东侧,西北侧物流出入口改为生产人员出。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华 (略) 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华 (略) 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华 (略) 锂泥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一期)拟建于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8′18.38958″、北纬28°13′57.71621″,项目占地面积32000m2(约48亩)。厂址东面为园区道路,隔道路为 (略) , (略) (略) ,西面为水塘,北面为规划用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 (略) 空置厂房改扩建生产车间(包含锂泥固废仓、生产区、一级陶瓷原料库、二级陶瓷原料库、锂云母仓等 );辅助工程包含新建办公楼、车辆冲洗平台等;公用工程包含依托现有给水工程、供电工程,新建排水工程等;环保工程包含新建废气处理措施、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池 (1000m3)、事故应急池(800m3)、三级沉淀池(360m3)、循环水池(7个,每个 628m3,合计7396m3)、一般固废暂存间 (50m2)、危废暂存间 (50m2)及噪声防治措施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处理尾泥(细长石粉)规模为100万t/a,二期建设处理尾泥(细长石粉)规模为100万t/a。一期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一期设备安装,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托一期已建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二期建设只需进行设备安装,本次只针对一期进行评价,二期建设时需另外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成年处理100万吨锂泥固废(细长石粉)生产规模。 项目主要以外购的包括选矿尾泥(细长石粉)、浮选剂、聚合氯化铝、聚*烯酰胺、硫酸、氢氧化钠、除氟剂、除铊催化剂、除铊促进剂等为原辅料,经喂料、打浆、筛分、搅拌、磁选、浓缩、浮选、压滤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产品方案:*.46t/a一级陶瓷原料、*.76t/a二级陶瓷原料、61168.48t/a锂云母。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0.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选矿废水、滤布冲洗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项目选矿废水经除氟除铊、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工序,不外排;滤布冲洗废水由脱水机底部集水池收集后,回流至选矿废水沉淀池内,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厂内初期雨水收集池经除铊、除氟、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不外排,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无组织粉尘(喂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等。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粉尘(喂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通过在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定期使用炮雾机喷雾抑尘;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和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在装卸处配置洒水抑尘,不在敞开处进行装卸;通过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进出厂区需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限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去除效率 75%,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以本项目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以新带老”整改措施为:(1) 项目废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方式,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处理回用于生产,后期雨水纳入雨水管网;厂区西侧红线处建设 1.8m 高围墙进行隔离,在靠近水塘一侧的地面、围墙底部 0.5m 高处按要求做好防渗,杜绝进入周边水体(2)合理规划平面布置。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区和生产区,生产区和生活区采用围挡进行隔离。车辆冲洗平台位置由厂区西北侧改为厂区东侧,西北侧物流出入口改为生产人员出。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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