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飞行学院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民航飞行学院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 (略) 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地块,地块位于平泉大道以西、金绛二街以南,占地面积约为27000平方米(40.5亩),中心位置坐标为104.*°E;30.*°N。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6-2035年), (略) 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现状及历史均为农田、林地。地块周边500 m范围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但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通过对历史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三废”产生、处置情况、污染物迁移途径分析,历史企业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风险较小。经快速测定仪器XRF、PID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使用。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 (略) 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地块,地块位于平泉大道以西、金绛二街以南,占地面积约为27000平方米(40.5亩),中心位置坐标为104.*°E;30.*°N。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6-2035年), (略) 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现状及历史均为农田、林地。地块周边500 m范围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但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通过对历史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三废”产生、处置情况、污染物迁移途径分析,历史企业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风险较小。经快速测定仪器XRF、PID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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