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城市花园1号楼和2号楼及地下室-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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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城市花园1号楼和2号楼及地下室-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工程名称 (略) 花园1号楼和2号楼及地下室
建设地址 (略) 赤坎区海田路27号
建设规模 65691.48 合同价格 14575.34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湛江粤西地 (略)
设计单位 (略)
施工单位 广东 (略)
监理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晓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双英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小旦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贵凤 总监理工程师 叶炳茂
合同工期 2016.04.28 ~ 2018.07.07
状态 正常
备注 1.1号楼地上29层,地上建筑面积20689.38m2;2号楼地上31层,地上建筑面积34958.60m2;1号楼和2号楼地下室层数一层。建筑面积10043.5m2;2.2023年10月9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梁志颖变更为吴贵凤,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由陈世坚变更为叶炳茂,施工许可证编号不变。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工程名称 (略) 花园1号楼和2号楼及地下室
建设地址 (略) 赤坎区海田路27号
建设规模 65691.48 合同价格 14575.34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湛江粤西地 (略)
设计单位 (略)
施工单位 广东 (略)
监理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晓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双英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小旦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贵凤 总监理工程师 叶炳茂
合同工期 2016.04.28 ~ 2018.07.07
状态 正常
备注 1.1号楼地上29层,地上建筑面积20689.38m2;2号楼地上31层,地上建筑面积34958.60m2;1号楼和2号楼地下室层数一层。建筑面积10043.5m2;2.2023年10月9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梁志颖变更为吴贵凤,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由陈世坚变更为叶炳茂,施工许可证编号不变。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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