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新亿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湘华异地厂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第一次公示
关于东莞市新亿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湘华异地厂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湘华异地厂区)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青塘工业二路2号101室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22年 (略) 新 (略) , (略) 新 (略) 原址及周边厂区进行异地扩建,具体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1号、2号(中心坐标:北纬22°43"25.357";东经114°10"36.880"),改扩建项目共占地7000m2,建筑面积为22000m2,共设1条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3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电泳生产线,2条喷粉线,主要生产产品为汽车配件、手机外壳、电池托盘、雨刮臂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青塘工业二路2号101室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东城街道上三杞吉祥一巷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略)
2023年10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湘华异地厂区)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青塘工业二路2号101室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22年 (略) 新 (略) , (略) 新 (略) 原址及周边厂区进行异地扩建,具体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1号、2号(中心坐标:北纬22°43"25.357";东经114°10"36.880"),改扩建项目共占地7000m2,建筑面积为22000m2,共设1条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3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电泳生产线,2条喷粉线,主要生产产品为汽车配件、手机外壳、电池托盘、雨刮臂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青塘工业二路2号101室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东城街道上三杞吉祥一巷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略)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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