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有工程2007年8月已建成投入使用,总占地面积500m2,总建筑面积为1360m2,为1 栋4层的综合楼。本次的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为原项目扩建工程,位于原有业务用房南面,仅一路之隔。项目实际总投资752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78.6m2,其中拟建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514m2,总建筑面积2678m2。项目主要建设1 栋5F 业务综合楼。本次扩建项目实施后,计划将疾控中心日常办公场所和检测实验室分离,互不干扰;原有综合楼疫苗接种业务及各科室办公区全部搬迁至新建业务综合楼,新建业务综合楼不设实验室;原有业务综合楼放射科、实验室及其配套功能室等保留,不搬迁。2020年4月,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5日, (略) 兴安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审[2020]33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详见附件2)。本项目并于2020年6月动工建设,据调查,本项目已建成,现已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目前项目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也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本工程实际总投资752万元,环保投资为39.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29%。

验收监测期间,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确保各环保设施运行负荷达到75%,原综合楼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达到了正常环保竣工验收工况(≥75%)。

(2)污染源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口中pH值、CODcr、BOD5、氨氮、悬浮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总氰化物、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挥发酚、六价铬、总余氯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监测结果符合参考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限值。

(3)废气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的地面停车位相对较少,由于地面是开放性区域,污染物扩散较快,汽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在大气的稀释扩散作用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发电机尾气

本项目一层设置发电机房,内设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容量为200kW,市政断电时自起动并在15秒内带载运行。柴油发电机燃油产生燃油废气,废气中主要含有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要求。

③废水处理设施恶臭

根据调查,废水处理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有H2S、NH3。本次项目污水处理站拟采用一个10m3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只进行污水的沉淀处理,且废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均为地埋封闭式,其臭气产生量和逸散量较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④原有业务综合楼实验室“以新带老”措施

原有业务综合楼理化实验室未设通风橱,理化实验室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中。而理化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各种化学试剂的挥发及各种试剂相互反应过程均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因此,要求理化实验增设通风柜,产生的无机和有机气体经集中收集后,由专用通风柜处理后引至原有业务大楼楼顶高空排放,因实验室药剂用量很小,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1)新建项目固体废物分析

新建业务综合楼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因本项目新建业务综合楼不设实验室,不涉及实验室试剂,新建业务综合楼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新建业务综合楼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原有业务综合楼“以新带老”措施

①医疗废物

原有业务综合楼实验室“以新带老”措施:原有业务综合楼产生的医疗垃圾主要是运营过程中接种疫苗、处理伤口时产生的被血液或人体体液污染的医疗材料、医疗仪器以及其它废物(如废敷料、废医用手套、废注射器、废输液器、废棉球、废输血器等)、废弃疫苗等。我国于1998年将医疗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其中废敷料、废医用手套、废棉球、废输液器、废输血器等为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1-01),废注射器为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2-01)、废弃疫苗为药物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5-01),其产生量为0.7t/a,分类收集置于周转箱中,然后集中放置于原有业务综合楼危废暂存间暂存,定 (略) 全州县众利达 (略) 统一收集处理。

②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中列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烂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等应列入此类,废物代码为831-001-0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废水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污泥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进行消毒脱水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医疗垃圾等一 (略) 全州县众利达 (略) 统一收集处理。

③实验室固废

实验室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与扩建前一致,实验室固废定 (略) 全州县众利达 (略) 统一收集处理。

④生活垃圾

原有业务综合楼工作人员位24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验收调查总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建设、生产使用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中环保措施要求,施工期对其影响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了保护,并在施工结束后以工程措施与植被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改善场区及周边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使得场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能与周围生态系统很好的融合。通过对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间所产生的水、气、声、渣等污染进行有效的防护及治理。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其影响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兴安县

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有工程2007年8月已建成投入使用,总占地面积500m2,总建筑面积为1360m2,为1 栋4层的综合楼。本次的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为原项目扩建工程,位于原有业务用房南面,仅一路之隔。项目实际总投资752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78.6m2,其中拟建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514m2,总建筑面积2678m2。项目主要建设1 栋5F 业务综合楼。本次扩建项目实施后,计划将疾控中心日常办公场所和检测实验室分离,互不干扰;原有综合楼疫苗接种业务及各科室办公区全部搬迁至新建业务综合楼,新建业务综合楼不设实验室;原有业务综合楼放射科、实验室及其配套功能室等保留,不搬迁。2020年4月,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5日, (略) 兴安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审[2020]33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详见附件2)。本项目并于2020年6月动工建设,据调查,本项目已建成,现已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目前项目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也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本工程实际总投资752万元,环保投资为39.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29%。

验收监测期间,兴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确保各环保设施运行负荷达到75%,原综合楼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达到了正常环保竣工验收工况(≥75%)。

(2)污染源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口中pH值、CODcr、BOD5、氨氮、悬浮物、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总氰化物、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挥发酚、六价铬、总余氯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监测结果符合参考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限值。

(3)废气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的地面停车位相对较少,由于地面是开放性区域,污染物扩散较快,汽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在大气的稀释扩散作用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发电机尾气

本项目一层设置发电机房,内设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容量为200kW,市政断电时自起动并在15秒内带载运行。柴油发电机燃油产生燃油废气,废气中主要含有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要求。

③废水处理设施恶臭

根据调查,废水处理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有H2S、NH3。本次项目污水处理站拟采用一个10m3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只进行污水的沉淀处理,且废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均为地埋封闭式,其臭气产生量和逸散量较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④原有业务综合楼实验室“以新带老”措施

原有业务综合楼理化实验室未设通风橱,理化实验室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中。而理化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各种化学试剂的挥发及各种试剂相互反应过程均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因此,要求理化实验增设通风柜,产生的无机和有机气体经集中收集后,由专用通风柜处理后引至原有业务大楼楼顶高空排放,因实验室药剂用量很小,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1)新建项目固体废物分析

新建业务综合楼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因本项目新建业务综合楼不设实验室,不涉及实验室试剂,新建业务综合楼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新建业务综合楼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原有业务综合楼“以新带老”措施

①医疗废物

原有业务综合楼实验室“以新带老”措施:原有业务综合楼产生的医疗垃圾主要是运营过程中接种疫苗、处理伤口时产生的被血液或人体体液污染的医疗材料、医疗仪器以及其它废物(如废敷料、废医用手套、废注射器、废输液器、废棉球、废输血器等)、废弃疫苗等。我国于1998年将医疗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其中废敷料、废医用手套、废棉球、废输液器、废输血器等为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1-01),废注射器为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2-01)、废弃疫苗为药物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5-01),其产生量为0.7t/a,分类收集置于周转箱中,然后集中放置于原有业务综合楼危废暂存间暂存,定 (略) 全州县众利达 (略) 统一收集处理。

②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中列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烂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等应列入此类,废物代码为831-001-0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废水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污泥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进行消毒脱水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医疗垃圾等一 (略) 全州县众利达 (略) 统一收集处理。

③实验室固废

实验室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与扩建前一致,实验室固废定 (略) 全州县众利达 (略) 统一收集处理。

④生活垃圾

原有业务综合楼工作人员位24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验收调查总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建设、生产使用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中环保措施要求,施工期对其影响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了保护,并在施工结束后以工程措施与植被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改善场区及周边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使得场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能与周围生态系统很好的融合。通过对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间所产生的水、气、声、渣等污染进行有效的防护及治理。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其影响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兴安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