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贯 (略)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略) (略) (略) | 越城区北海街道,东至二环西路高架,南至越城区二环西路西侧地块,西至规划5号路,北至越城区二环西路西侧地块 | 0.2440 |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规划5号路新建工程(绍兴电力车辆调度中心及抢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期 | ||
2 | (略) (略) | 越城区斗门街道,东至农田,南至已征袍江两湖站地块,西至农田,北至洋江路 | 0.0100 | 交通运输用地(轨道交通用地) | 划拨 | 0 | (略) 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袍江两湖站(补征)地块 | |
3 | 绍兴黄酒 (略) | 越城区东浦街道,东至四江口,南至四江口,西至袁川村耕地,北至袁川村耕地 | 1.3660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0-1.7 | 东浦治安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4 | (略) (略) (略) | 越城区北海街道,东至雄鹅江,南至越城区YC-17G-06地块,西至河流,北至农田 | 0.6306 |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雄盛地块配套道路规划一号路新建工程(南林路—雄鹅江段)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为进一步贯 (略)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略) (略) (略) | 越城区北海街道,东至二环西路高架,南至越城区二环西路西侧地块,西至规划5号路,北至越城区二环西路西侧地块 | 0.2440 |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规划5号路新建工程(绍兴电力车辆调度中心及抢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期 | ||
2 | (略) (略) | 越城区斗门街道,东至农田,南至已征袍江两湖站地块,西至农田,北至洋江路 | 0.0100 | 交通运输用地(轨道交通用地) | 划拨 | 0 | (略) 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袍江两湖站(补征)地块 | |
3 | 绍兴黄酒 (略) | 越城区东浦街道,东至四江口,南至四江口,西至袁川村耕地,北至袁川村耕地 | 1.3660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0-1.7 | 东浦治安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4 | (略) (略) (略) | 越城区北海街道,东至雄鹅江,南至越城区YC-17G-06地块,西至河流,北至农田 | 0.6306 |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雄盛地块配套道路规划一号路新建工程(南林路—雄鹅江段)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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