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昆明嘉毅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昆明嘉毅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实验室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A座4楼,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39.172″,北纬25°4′39.652″。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A座4楼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1346.2㎡,设置有机处理室、分光光度室、红外测油仪室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开展水和废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和震动等8个类别的项目监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实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通过通风柜和集气罩或集气罩收集后经3#SDG干式酸性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2#SDG干式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液等。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置;实验器皿第三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同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一同进入项目所在楼栋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加强设备保养维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玻璃器皿、废包装物分类收集,能外售的外售,不能外售的与灭活后废培养基、口罩及手套、生活垃圾等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未使用的送检样品进行类别判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危废或一般固废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盐酸、硫酸、硝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严格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实验室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A座4楼,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39.172″,北纬25°4′39.652″。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A座4楼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1346.2㎡,设置有机处理室、分光光度室、红外测油仪室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开展水和废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和震动等8个类别的项目监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实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通过通风柜和集气罩或集气罩收集后经3#SDG干式酸性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2#SDG干式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液等。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置;实验器皿第三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同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一同进入项目所在楼栋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加强设备保养维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玻璃器皿、废包装物分类收集,能外售的外售,不能外售的与灭活后废培养基、口罩及手套、生活垃圾等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未使用的送检样品进行类别判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危废或一般固废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盐酸、硫酸、硝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严格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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