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拟对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巨化装备集团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拟对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巨化装备集团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巨化装备集团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巨化厂二路17号
建设单位:浙江巨化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450.31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区500平方米厂房,规划布置生产区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新增购置钢板预处理设备、移动喷漆房及配套废气处置装置,新增刷涂工艺,同时对现有涂装车间废气处置装置进行改造提升,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技术,在控制项目产品质量的同时实现涂装废气达标排放。在不突破现有批复34400t/a金属加工能力的基础上优化现有产品方案,将现有批复5000只可重复充装钢瓶产品(2000t/a)产能置换至1200套非标设备及金加工系列产品(9300 t/a),调整后非标设备及金加工产量增加至1500套(11300 t/a),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只罐式集装箱(15000 t/a)、50只高压储罐(2500 t/a)、750套有色金属制品(600 t/a)、1000套换热器(5000 t/a)及1500套非标设备及金加工系列产品(11300 t/a)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落实环评报告中环保措施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能做到达标纳管,废水量在浙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之内,对浙江 (略) 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浙江 (略) 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 声环境: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对策: 废气: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经脉冲式反吹灰滤筒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集丸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根据污水的水质,设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酸洗废水经新建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运送至浙江 (略) 处理;生活废水采用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固废:依托现有危废仓库,危废均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噪声:1、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2、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经营,防止人为噪声。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巨化装备集团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巨化厂二路17号
建设单位:浙江巨化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450.31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区500平方米厂房,规划布置生产区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新增购置钢板预处理设备、移动喷漆房及配套废气处置装置,新增刷涂工艺,同时对现有涂装车间废气处置装置进行改造提升,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技术,在控制项目产品质量的同时实现涂装废气达标排放。在不突破现有批复34400t/a金属加工能力的基础上优化现有产品方案,将现有批复5000只可重复充装钢瓶产品(2000t/a)产能置换至1200套非标设备及金加工系列产品(9300 t/a),调整后非标设备及金加工产量增加至1500套(11300 t/a),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只罐式集装箱(15000 t/a)、50只高压储罐(2500 t/a)、750套有色金属制品(600 t/a)、1000套换热器(5000 t/a)及1500套非标设备及金加工系列产品(11300 t/a)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落实环评报告中环保措施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能做到达标纳管,废水量在浙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之内,对浙江 (略) 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浙江 (略) 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 声环境: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对策: 废气: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经脉冲式反吹灰滤筒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集丸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根据污水的水质,设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酸洗废水经新建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运送至浙江 (略) 处理;生活废水采用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固废:依托现有危废仓库,危废均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噪声:1、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2、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经营,防止人为噪声。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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