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略) 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环评办)
地 址: (略) 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8楼806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皋兰揽月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略) | (略) 皋兰县黑石工业园区 | 甘肃 (略) | 设置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混凝土40万立方米 | (一)砂石料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厂房,并洒水抑尘,输送皮带全密闭,搅拌楼全封闭、搅拌楼顶自带除尘器,无组织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混凝土搅拌混合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后排放;(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漱废水厂区泼洒抑尘;(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混凝土砌块外售混凝土制砖厂作为原材料;除尘器灰尘返回生产线,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及不合格产品等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略) 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环评办)
地 址: (略) 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8楼806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皋兰揽月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略) | (略) 皋兰县黑石工业园区 | 甘肃 (略) | 设置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混凝土40万立方米 | (一)砂石料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厂房,并洒水抑尘,输送皮带全密闭,搅拌楼全封闭、搅拌楼顶自带除尘器,无组织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混凝土搅拌混合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后排放;(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漱废水厂区泼洒抑尘;(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混凝土砌块外售混凝土制砖厂作为原材料;除尘器灰尘返回生产线,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及不合格产品等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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