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洛龙区开元中学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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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洛龙区开元中学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洛龙区开元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龙区开元中学建设项目

(略) 洛龙区钱江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略)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

河南 (略)

本项 (略) 洛龙区钱江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学校总建筑面积43487.88m2,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教学用房、食堂、风雨操场等,建成后学校教职工178名,共设计48个教学班,共可容纳2400名学生。项目总投资7818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场地硬化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实验废水经处理设施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噪声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项目运营期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采用分拣回收外卖、土方回填等措施清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置。

2、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废物、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关于2023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洛龙区开元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龙区开元中学建设项目

(略) 洛龙区钱江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略)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

河南 (略)

本项 (略) 洛龙区钱江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学校总建筑面积43487.88m2,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教学用房、食堂、风雨操场等,建成后学校教职工178名,共设计48个教学班,共可容纳2400名学生。项目总投资7818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场地硬化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实验废水经处理设施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噪声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项目运营期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采用分拣回收外卖、土方回填等措施清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置。

2、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废物、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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