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农〔2023〕52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你局通过芷江县发改局报来的《关于审批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芷发改请[2023]24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你局申请和芷江县政府决策,同意实施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芷江、新店坪等3个乡镇41个行政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座,处理规模共220t/d;其中包括10t/d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1座、20t/d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2座、30t/d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1座、40t/d一体化设备水处理站1座、50t/d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主管长度5852m,配套接户管长度8500m。(2)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隔油池7502 座,人工湿地净化系统1519座,一体化净化槽493座,配套De110入户管长度25064m。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31.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34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38万元,预备费130.0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 (略) 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审查意见》,芷江县政府常务会决议书,芷江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芷江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办理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手续审核意见的函》(芷自然资函[2023]21号)。
五、该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 (略) 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因该项目是按照湘发改农[2023]592号 (略) 级进行审批的县级项目。接文后,请你单位依据本可研批复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概算超出本文件批复的金额,须报我委审批概算;如概算未超出本文件批复的金额,可与初步设计一并批复。
九、如需对该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年10月9日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农〔2023〕52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你局通过芷江县发改局报来的《关于审批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芷发改请[2023]24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你局申请和芷江县政府决策,同意实施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芷江、新店坪等3个乡镇41个行政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座,处理规模共220t/d;其中包括10t/d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1座、20t/d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2座、30t/d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1座、40t/d一体化设备水处理站1座、50t/d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主管长度5852m,配套接户管长度8500m。(2)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隔油池7502 座,人工湿地净化系统1519座,一体化净化槽493座,配套De110入户管长度25064m。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31.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34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38万元,预备费130.0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 (略) 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审查意见》,芷江县政府常务会决议书,芷江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芷江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办理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手续审核意见的函》(芷自然资函[2023]21号)。
五、该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 (略) 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因该项目是按照湘发改农[2023]592号 (略) 级进行审批的县级项目。接文后,请你单位依据本可研批复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概算超出本文件批复的金额,须报我委审批概算;如概算未超出本文件批复的金额,可与初步设计一并批复。
九、如需对该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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