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3年10月1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871-*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云南旭 (略) 5GW高效光伏组件5GW电池及4GWh储能电池一期项目 | 昆生环(东)复〔2023〕18号 | 2023年10月10日 |
2 | (略) 东川区深沟水污染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 | 昆生环(东)复〔2023〕19号 | 2023年10月1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3年10月1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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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云南旭 (略) 5GW高效光伏组件5GW电池及4GWh储能电池一期项目 | 昆生环(东)复〔2023〕18号 | 2023年10月10日 |
2 | (略) 东川区深沟水污染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 | 昆生环(东)复〔2023〕19号 | 202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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