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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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3年10月1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871-*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云南旭 (略) 5GW高效光伏组件5GW电池及4GWh储能电池一期项目

昆生环(东)复〔2023〕18号

2023年10月10日

2

(略) 东川区深沟水污染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

昆生环(东)复〔2023〕19号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电子档

昆生环(东)复〔2023〕18号

昆生环(东)复〔2023〕19号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3年10月1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871-*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云南旭 (略) 5GW高效光伏组件5GW电池及4GWh储能电池一期项目

昆生环(东)复〔2023〕18号

2023年10月10日

2

(略) 东川区深沟水污染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

昆生环(东)复〔2023〕19号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电子档

昆生环(东)复〔2023〕18号

昆生环(东)复〔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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