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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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2023年9月27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 (略) 黄岩大 (略) 报送的《关于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我局依法进行了研究审查,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决定召开关于《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变更方案》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原汇江安置房)地块规划设计变更方案。

二、听证时间

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注: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12楼B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

(一)汇江安置房业主代表、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

申请人请持居民身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609室报名登记。申请人若为汇江安置房业主,需另行提供相关安置协议或产权证等证明材料。若申请参会人员超过10人,从提出申请的业主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中选取5-10人为代表参加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7:00。

代表产生方式:业主、利害关系人代表以推荐方式产生为原则,以推荐方式确定的代表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将授权委托书与材料真实性承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609室。逾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我局将另行指定,确定代表名单。

(二)申请方代表

规划变更的申请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609室;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五、听证权利义务

(一)当事人权利

1.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可以在听证举行前提出回避申请;

2.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搜集、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制作证据清单、载明证明目的),进行质证和申辩。

3.有权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陈述;

4.因正当理由无法在听证前提交证据的,经听证主持人准许,可以在听证时提交;

5.有权在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

6.有权核实听证笔录;

7.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8.申请证人参与听证的,应于报名截止后7日内提交申请。

(二)当事人义务

1.规划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听证;

2.各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听证超过1小时的、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前的3个工作日前提出,并提交证明正当事由存在的证据,由听证主持人决定是否延期;

4.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作伪证或者指使、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

5.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等应当是原件、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有困难的,经听证主持人准许、可以提交复制品、复印件、照片、节录本等;

6.当事人应当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7.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8.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或者摄影;

9.不得擅自退场;

10.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调整至振动位置;

11.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或者进行人身攻击;

12.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及其他妨害听证的行为。

13.依法应遵守的其他义务。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之前,请你(单位)做好如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并携带相应材料(如委托律师应当提交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各1份);

3.需要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事先书面通知本单位联系人;

4.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之外的人不得进行听证会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劳动南路281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6-*


特此公告!


附件:

1.原始方案总平图

2.现方案总平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9月27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 (略) 黄岩大 (略) 报送的《关于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我局依法进行了研究审查,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决定召开关于《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变更方案》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原汇江安置房)地块规划设计变更方案。

二、听证时间

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注: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12楼B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

(一)汇江安置房业主代表、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

申请人请持居民身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609室报名登记。申请人若为汇江安置房业主,需另行提供相关安置协议或产权证等证明材料。若申请参会人员超过10人,从提出申请的业主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中选取5-10人为代表参加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7:00。

代表产生方式:业主、利害关系人代表以推荐方式产生为原则,以推荐方式确定的代表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将授权委托书与材料真实性承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609室。逾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我局将另行指定,确定代表名单。

(二)申请方代表

规划变更的申请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609室;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五、听证权利义务

(一)当事人权利

1.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可以在听证举行前提出回避申请;

2.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搜集、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制作证据清单、载明证明目的),进行质证和申辩。

3.有权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陈述;

4.因正当理由无法在听证前提交证据的,经听证主持人准许,可以在听证时提交;

5.有权在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

6.有权核实听证笔录;

7.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8.申请证人参与听证的,应于报名截止后7日内提交申请。

(二)当事人义务

1.规划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听证;

2.各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听证超过1小时的、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前的3个工作日前提出,并提交证明正当事由存在的证据,由听证主持人决定是否延期;

4.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作伪证或者指使、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

5.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等应当是原件、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有困难的,经听证主持人准许、可以提交复制品、复印件、照片、节录本等;

6.当事人应当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7.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8.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或者摄影;

9.不得擅自退场;

10.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调整至振动位置;

11.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或者进行人身攻击;

12.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及其他妨害听证的行为。

13.依法应遵守的其他义务。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之前,请你(单位)做好如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并携带相应材料(如委托律师应当提交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各1份);

3.需要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事先书面通知本单位联系人;

4.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之外的人不得进行听证会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劳动南路281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6-*


特此公告!


附件:

1.原始方案总平图

2.现方案总平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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