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1.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静安路,南至规划六路,西至久安三河,北至疏港二通道,规划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2030年,近期至2026年,远期至2030年。
产业定位:主体港拓展区应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LNG等丰富基础有机化工原料优势,建设低碳原料制烯烃项目,下游重点布局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绿色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高端新材料产品链,打造绿色石化新材料特色示范发展集聚区。
基础设施规划:生活用 (略) 区区域供水,通过东安给水增压泵站供给区内企业;工业用水由西部现代纺织产业园工业水厂供给,以遥望港水为水源。规划新建临港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天,中水回用率为30%,排放规模1.4万吨/天。在规划区内自建燃气锅炉进行供热,以满足区内蒸汽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主体港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评价结论要点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拓展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主体港拓展区依据本次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3、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主体港拓展区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或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4、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征求意见稿)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1.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静安路,南至规划六路,西至久安三河,北至疏港二通道,规划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2030年,近期至2026年,远期至2030年。
产业定位:主体港拓展区应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LNG等丰富基础有机化工原料优势,建设低碳原料制烯烃项目,下游重点布局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绿色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高端新材料产品链,打造绿色石化新材料特色示范发展集聚区。
基础设施规划:生活用 (略) 区区域供水,通过东安给水增压泵站供给区内企业;工业用水由西部现代纺织产业园工业水厂供给,以遥望港水为水源。规划新建临港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天,中水回用率为30%,排放规模1.4万吨/天。在规划区内自建燃气锅炉进行供热,以满足区内蒸汽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主体港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评价结论要点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拓展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主体港拓展区依据本次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3、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主体港拓展区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或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4、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征求意见稿)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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