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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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内容: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且在普通 (略) 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三、项目周期:一学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四、资金来源: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5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临河区民政局

六、项目负责人:王云霞联系电话:*

七、项目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5人进行资助,按季度发放资金,每季度2500元/人,共发放资金5万元。

2020年资助名单

姓名

地区

(略) 校

入学时间

资助金额

常如

团结街道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8.9

10000元

苏龙嘎

新华街道

内蒙古民族幼儿园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2019.9

10000元

李江

干召庙镇

内蒙古 (略)

2019.9

10000元

李逢先

双河镇

天津理工大学 (略)

2020.9

10000元

高欣

八一乡

(略)

2020.9

10000元

八、项目成效

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我局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办理助学补助,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助学金足额发放至本人银行卡中,从而减轻上学孤儿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学习、生活质量,有力地保障了孤儿受教育的权利。

临河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7日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内容: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且在普通 (略) 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三、项目周期:一学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四、资金来源: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5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临河区民政局

六、项目负责人:王云霞联系电话:*

七、项目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5人进行资助,按季度发放资金,每季度2500元/人,共发放资金5万元。

2020年资助名单

姓名

地区

(略) 校

入学时间

资助金额

常如

团结街道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8.9

10000元

苏龙嘎

新华街道

内蒙古民族幼儿园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2019.9

10000元

李江

干召庙镇

内蒙古 (略)

2019.9

10000元

李逢先

双河镇

天津理工大学 (略)

2020.9

10000元

高欣

八一乡

(略)

2020.9

10000元

八、项目成效

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我局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办理助学补助,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助学金足额发放至本人银行卡中,从而减轻上学孤儿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学习、生活质量,有力地保障了孤儿受教育的权利。

临河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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