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2020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内容: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且在普通 (略) 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三、项目周期:一学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四、资金来源: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5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临河区民政局
六、项目负责人:王云霞联系电话:*
七、项目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5人进行资助,按季度发放资金,每季度2500元/人,共发放资金5万元。
2020年资助名单
姓名 | 地区 | (略) 校 | 入学时间 | 资助金额 |
常如 | 团结街道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2018.9 | 10000元 |
苏龙嘎 | 新华街道 | 内蒙古民族幼儿园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 2019.9 | 10000元 |
李江 | 干召庙镇 | 内蒙古 (略) | 2019.9 | 10000元 |
李逢先 | 双河镇 | 天津理工大学 (略) | 2020.9 | 10000元 |
高欣 | 八一乡 | (略) | 2020.9 | 10000元 |
八、项目成效
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我局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办理助学补助,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助学金足额发放至本人银行卡中,从而减轻上学孤儿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学习、生活质量,有力地保障了孤儿受教育的权利。
临河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7日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内容: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且在普通 (略) 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三、项目周期:一学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四、资金来源: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5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临河区民政局
六、项目负责人:王云霞联系电话:*
七、项目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5人进行资助,按季度发放资金,每季度2500元/人,共发放资金5万元。
2020年资助名单
姓名 | 地区 | (略) 校 | 入学时间 | 资助金额 |
常如 | 团结街道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2018.9 | 10000元 |
苏龙嘎 | 新华街道 | 内蒙古民族幼儿园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 2019.9 | 10000元 |
李江 | 干召庙镇 | 内蒙古 (略) | 2019.9 | 10000元 |
李逢先 | 双河镇 | 天津理工大学 (略) | 2020.9 | 10000元 |
高欣 | 八一乡 | (略) | 2020.9 | 10000元 |
八、项目成效
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我局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办理助学补助,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助学金足额发放至本人银行卡中,从而减轻上学孤儿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学习、生活质量,有力地保障了孤儿受教育的权利。
临河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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