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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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课程资源,切实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84号)和《 (略) 教育厅关于 (略) 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启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略) 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此次申报推荐课程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个类型。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校级一流课程推荐方式及时间安排

1. (略) (部)可推荐校级一流课程不超过5门。全校拟立项建设校级一流课程50门,每个类别各10门。

2.时间安排:

10月 (略) 完成校级一流课程初评。

10月23日前学校完成校级一流课程评审,公示拟立项校级一流课程名单。

三、省级一流课程推荐方式及时间安排

1. (略) (部) (略) 级一流课程不超过2门。按照相关文件, (略) 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3门、线下一流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

2. (略) 级一流课程应从校级一流课程(含本次立项)中产生。校级一流课程(含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仅可 (略) 级一流课程。

3.时间安排:

10月 (略) (略) 级一流课程初评;

11月2日 (略) 级一流课程评审;

11月 (略) 级评审结果公示;

11月10日前完成学校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应于10月18日前将《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6)、10月27日前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7-11)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一同报送。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QQ:*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课程资源,切实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84号)和《 (略) 教育厅关于 (略) 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启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略) 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此次申报推荐课程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个类型。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校级一流课程推荐方式及时间安排

1. (略) (部)可推荐校级一流课程不超过5门。全校拟立项建设校级一流课程50门,每个类别各10门。

2.时间安排:

10月 (略) 完成校级一流课程初评。

10月23日前学校完成校级一流课程评审,公示拟立项校级一流课程名单。

三、省级一流课程推荐方式及时间安排

1. (略) (部) (略) 级一流课程不超过2门。按照相关文件, (略) 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3门、线下一流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

2. (略) 级一流课程应从校级一流课程(含本次立项)中产生。校级一流课程(含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仅可 (略) 级一流课程。

3.时间安排:

10月 (略) (略) 级一流课程初评;

11月2日 (略) 级一流课程评审;

11月 (略) 级评审结果公示;

11月10日前完成学校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应于10月18日前将《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6)、10月27日前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7-11)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一同报送。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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