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高端数控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10.10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购买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设计年产总计40万套电池箱体产品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营运期废气:喷涂、喷涂烘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集气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涂胶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一般固废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等,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浮油、污水处理站浮渣、废液压油、废胶、废过滤棉等。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关于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组件和高端铝型材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高端数控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10.10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购买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设计年产总计40万套电池箱体产品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营运期废气:喷涂、喷涂烘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集气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涂胶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一般固废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等,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浮油、污水处理站浮渣、废液压油、废胶、废过滤棉等。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盛世智达新能源科技(砀山)有限公司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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