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水利局关于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福鼎市水利局关于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依你方申请,我局于2023年6月2日组织专家对《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后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略) 红日 (略)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于2023年9月提交了该报告“报批稿”。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评价报告》编制内容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防洪综合评价和提出的建设措施基本可行。
基本同意报告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位于前岐镇薛桥村九头鼻自然村西侧即双岳海堤左岸,项目主体道路项目起点(K15+447.014)于柯湾村接纵一线A3合同段。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向西,平行前岐海堤与规划滨溪东路平交,经柯湾村建柯湾大桥(367米)跨前岐港(福东溪)与滨溪西路平交,继续向西经鲎屿,沿前岐海堤与锂电新能源产业园间规划红线,与规划的环城西路南端(园区控制点)平交,经九头鼻,建大屿东大桥(459.5米)跨双岳溪,至路线终点与温州大道(K18+298.474)平交,路线长2.851公里。工程总概算约3500万元,项目计划施工总工期约为2年。
项目涉河建筑物主要为弃渣场1#地块涉及的河段86m和3#地块涉及居民排水段410m。
二、防洪评价分析
1. 同意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建设对相关水利规划、对堤防安全、河道行洪安全、对现有河道及其支流河势稳定、对工程区及上下游现有水利工程与设施的影响分析内容和成果。
2.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建成后对防洪标准、防汛抢险、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的分析内容和成果。
三、工程影响防治措施与工程量估算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工程影响措施,基本同意估算总投资为82.52万元。
四、结论与建议
1.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与要求,确保施工期间项目范围内的水生态安全、防洪安全。
2. 工程施工中要处理好施工带来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3. 如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型式和地点有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同步验收。
附件: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9月26日
(略) (略) :
依你方申请,我局于2023年6月2日组织专家对《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后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略) 红日 (略)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于2023年9月提交了该报告“报批稿”。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评价报告》编制内容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防洪综合评价和提出的建设措施基本可行。
基本同意报告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位于前岐镇薛桥村九头鼻自然村西侧即双岳海堤左岸,项目主体道路项目起点(K15+447.014)于柯湾村接纵一线A3合同段。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向西,平行前岐海堤与规划滨溪东路平交,经柯湾村建柯湾大桥(367米)跨前岐港(福东溪)与滨溪西路平交,继续向西经鲎屿,沿前岐海堤与锂电新能源产业园间规划红线,与规划的环城西路南端(园区控制点)平交,经九头鼻,建大屿东大桥(459.5米)跨双岳溪,至路线终点与温州大道(K18+298.474)平交,路线长2.851公里。工程总概算约3500万元,项目计划施工总工期约为2年。
项目涉河建筑物主要为弃渣场1#地块涉及的河段86m和3#地块涉及居民排水段410m。
二、防洪评价分析
1. 同意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建设对相关水利规划、对堤防安全、河道行洪安全、对现有河道及其支流河势稳定、对工程区及上下游现有水利工程与设施的影响分析内容和成果。
2.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建成后对防洪标准、防汛抢险、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的分析内容和成果。
三、工程影响防治措施与工程量估算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工程影响措施,基本同意估算总投资为82.52万元。
四、结论与建议
1.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与要求,确保施工期间项目范围内的水生态安全、防洪安全。
2. 工程施工中要处理好施工带来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3. 如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型式和地点有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同步验收。
附件:镇南新区路网(沙埕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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