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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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 (略)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肇庆供电局

3、项目投资估算:动态投资为3659.90万元。

4、项目选址: (略) 东城街道、龙甫镇。

5、建设规模:(1)本期工程在新围站备用间隔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四会站原220kV旁路间隔改造为220kV出线间隔。(2)新建220kV新围站至220千伏会翠线N2电缆终端塔单回22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10.8km。新建段(新围站-A1):新建新围站至原220kV会翠线#26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4.2km,全段线路按单回路建设。线行利旧新建段(A1-会翠线N2):原220kV会翠线#26-会翠线N2电缆终端塔段为现状退运线路,全线双回路单边架线,长约6.6km。

6、项目投产年限:本工程规划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

建设220kV新围至四会线路工程,可满足四会负荷发展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运行风险,同时能更好消纳新能源所发出的电力,因此建设肇庆220kV新围至四会线路是十分必要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建设期间对公民或团体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反馈方式

评估主体: (略) 人民政府

委托评估单位: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联系地址: (略) 花都区新华街滨湖路3号105

联系人:郑工

电话/传真:020-*

电子邮箱:*@*q.com



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 (略)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220千伏新围站至四会站线路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肇庆供电局

3、项目投资估算:动态投资为3659.90万元。

4、项目选址: (略) 东城街道、龙甫镇。

5、建设规模:(1)本期工程在新围站备用间隔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四会站原220kV旁路间隔改造为220kV出线间隔。(2)新建220kV新围站至220千伏会翠线N2电缆终端塔单回22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10.8km。新建段(新围站-A1):新建新围站至原220kV会翠线#26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4.2km,全段线路按单回路建设。线行利旧新建段(A1-会翠线N2):原220kV会翠线#26-会翠线N2电缆终端塔段为现状退运线路,全线双回路单边架线,长约6.6km。

6、项目投产年限:本工程规划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

建设220kV新围至四会线路工程,可满足四会负荷发展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运行风险,同时能更好消纳新能源所发出的电力,因此建设肇庆220kV新围至四会线路是十分必要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建设期间对公民或团体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反馈方式

评估主体: (略) 人民政府

委托评估单位: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联系地址: (略) 花都区新华街滨湖路3号105

联系人:郑工

电话/传真: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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