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瑞诚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连铸连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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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瑞诚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连铸连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0万吨铜杆连铸连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北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以紫杂铜等为主要原料,经阳极熔炼、连铸连轧得到产品铜杆。

产品方案:低氧铜杆10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阳极炉烟气以及环境集烟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铅、砷、锡、镉、铬、镍、铜、锰、锑、铊、二噁英、TVOC等。另有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1)有机废气

铜杆轧制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为50%,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能满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阳极炉烟气及环境集烟

铜杆生产线4台150t改进型阳极炉(2用2备)炉膛烟气分别经“SNCR炉内脱销”后采取1套“沉降+急冷+活性炭喷射+高效覆膜布袋+双碱法脱硫塔”进行烟气处理,烟气中颗粒物(含重金属及其化合物颗粒)、NOx、和SO2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85%、60%和90%。阳极炉出铜口、出渣口均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4台阳极炉环境集烟采用1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处理,环境集烟中颗粒物(含重金属及其化合物颗粒)的去除效率为99.5%。上述废气合并通过一根20m高烟囱(DA001)排放。项目单位产品排气量小于基准排气量,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31574—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满足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铊满足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要求, SNCR脱硝系统逃逸氨满足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通过在低氧铜杆车间等主要无组织废气产生场所设置大风量环境集烟装置和除尘设施,物料储存于仓库中等工程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对输送设备定期检修,加强接口处的密封工作,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周界最高浓度达到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铅、砷、镉、铬、锡和锑等污染物周界最高浓度执行GB31574—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铊周界最高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周界最高浓度参 (略) DB12/524—2020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熔炼设备间接冷却及急冷定排水(19.50m3/d)、铜杆轧制冷却定排水(3.00m3/d)、烟气脱硫废水(8.42m3/d,)、车间盥洗废水(4.00m3/d)、初期雨水(144m3/次)和生活污水(12m3/d)等。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等。

熔炼设备间接冷却及急冷定排水直接回用于烟气脱硫,初期雨水、铜杆轧制冷却定排水、烟气脱硫废水、车间盥洗废水采用除铊+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信江。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污泥、脱硫渣、废乳化液及清洗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自行利用;阳极炉渣、废耐火砖、分拣废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等措施减轻设备噪声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0万吨铜杆连铸连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北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以紫杂铜等为主要原料,经阳极熔炼、连铸连轧得到产品铜杆。

产品方案:低氧铜杆10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阳极炉烟气以及环境集烟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铅、砷、锡、镉、铬、镍、铜、锰、锑、铊、二噁英、TVOC等。另有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1)有机废气

铜杆轧制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为50%,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能满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阳极炉烟气及环境集烟

铜杆生产线4台150t改进型阳极炉(2用2备)炉膛烟气分别经“SNCR炉内脱销”后采取1套“沉降+急冷+活性炭喷射+高效覆膜布袋+双碱法脱硫塔”进行烟气处理,烟气中颗粒物(含重金属及其化合物颗粒)、NOx、和SO2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85%、60%和90%。阳极炉出铜口、出渣口均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4台阳极炉环境集烟采用1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处理,环境集烟中颗粒物(含重金属及其化合物颗粒)的去除效率为99.5%。上述废气合并通过一根20m高烟囱(DA001)排放。项目单位产品排气量小于基准排气量,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31574—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满足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铊满足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要求, SNCR脱硝系统逃逸氨满足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通过在低氧铜杆车间等主要无组织废气产生场所设置大风量环境集烟装置和除尘设施,物料储存于仓库中等工程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对输送设备定期检修,加强接口处的密封工作,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周界最高浓度达到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铅、砷、镉、铬、锡和锑等污染物周界最高浓度执行GB31574—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铊周界最高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周界最高浓度参 (略) DB12/524—2020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熔炼设备间接冷却及急冷定排水(19.50m3/d)、铜杆轧制冷却定排水(3.00m3/d)、烟气脱硫废水(8.42m3/d,)、车间盥洗废水(4.00m3/d)、初期雨水(144m3/次)和生活污水(12m3/d)等。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等。

熔炼设备间接冷却及急冷定排水直接回用于烟气脱硫,初期雨水、铜杆轧制冷却定排水、烟气脱硫废水、车间盥洗废水采用除铊+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信江。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污泥、脱硫渣、废乳化液及清洗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自行利用;阳极炉渣、废耐火砖、分拣废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等措施减轻设备噪声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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