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年10月10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邮编:*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内蒙古锐龙煤业洗煤厂危废贮存库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准格尔旗暖水乡水泉沟村巴龙梁社
三、建设单位:内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内蒙古锐龙煤业洗煤厂场地内,建设1座长6.3m×宽3m×高3m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贮存准格尔旗内蒙古锐龙煤业洗煤厂运行过程中车辆、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及废机油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可最大存储废机油20桶,约3.0t,废油桶30个,每半年周转一次。总投资为1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施工扬尘主要为场地内扬尘、施工机械废气。
(1)场地内扬尘防治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规定道路范围内;
②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
④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工地扬尘量可减少 70%~80%。,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本项目施工过程使用的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会排放一定数量的废气,污染物以NOx、SO2、CO、烃类和烟尘为主。该类源一般具有排放量小、间歇性、短期性和流动性的特点,类似调查结果显示该类废气源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轻,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机械废气对局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源于废机油在贮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损耗,挥发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
(二)水环境: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生产废水来源主要为设备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产生量为量2t/d,共计40t左右。这些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洗煤厂现有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库内地面及裙角全部采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耐腐蚀混凝土及环氧地坪漆防腐。本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三)噪声:
1.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施工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打桩机等。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在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和选用低噪声车辆及减振降噪的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2.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通风管道噪声、车辆运输噪声等。可通过对来往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减弱噪声。
(四)固废: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尽量少占弃土弃渣堆放场地,以减少废土的运输量,也可减少施工粉尘的排放;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管理,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机油(3.0t/a)、废油桶(30个/a)、废铅蓄电池(12块/a)等及废机油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12个/a)、含油废手套(12双/a),统一收集后,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内 (略) 综合拌合站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内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m2,主要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及相应的生产、办公、辅助设施,年产商品沥青混凝土2万t。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储存、运输、卸料等工序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石料粒径较大,堆存于全封闭,可较大程度的减少原料储存风蚀产生的粉尘。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可使该部分粉尘排放量减少90%左右,则本项目的物料运输、储存和装卸粉尘排放量约0.03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砂石料在烘干滚筒内砂石料粉尘。项目烘干滚筒为密闭形式,砂石料加热烘干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烘干废气中粉尘排放量为0.018t/a。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粉尘处理后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沥青储罐呼吸、搅拌机搅拌及成品出料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等。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项目无新增排水,无新增废水排放口。
(三)噪声
环评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机采取全部封闭,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在沥青混凝土搅拌机周围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以其屏蔽作用对噪声阻隔。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降低20-25dB,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与废活性炭。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18.39t/a,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导热油炉由设备生产厂家每3年更换一次导热油,更换量为1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邮编:*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内蒙古锐龙煤业洗煤厂危废贮存库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准格尔旗暖水乡水泉沟村巴龙梁社
三、建设单位:内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内蒙古锐龙煤业洗煤厂场地内,建设1座长6.3m×宽3m×高3m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贮存准格尔旗内蒙古锐龙煤业洗煤厂运行过程中车辆、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及废机油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可最大存储废机油20桶,约3.0t,废油桶30个,每半年周转一次。总投资为1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施工扬尘主要为场地内扬尘、施工机械废气。
(1)场地内扬尘防治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规定道路范围内;
②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
④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工地扬尘量可减少 70%~80%。,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本项目施工过程使用的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会排放一定数量的废气,污染物以NOx、SO2、CO、烃类和烟尘为主。该类源一般具有排放量小、间歇性、短期性和流动性的特点,类似调查结果显示该类废气源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轻,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机械废气对局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源于废机油在贮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损耗,挥发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
(二)水环境: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生产废水来源主要为设备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产生量为量2t/d,共计40t左右。这些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洗煤厂现有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库内地面及裙角全部采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耐腐蚀混凝土及环氧地坪漆防腐。本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三)噪声:
1.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施工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打桩机等。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在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和选用低噪声车辆及减振降噪的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2.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通风管道噪声、车辆运输噪声等。可通过对来往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减弱噪声。
(四)固废: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尽量少占弃土弃渣堆放场地,以减少废土的运输量,也可减少施工粉尘的排放;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管理,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机油(3.0t/a)、废油桶(30个/a)、废铅蓄电池(12块/a)等及废机油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12个/a)、含油废手套(12双/a),统一收集后,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内 (略) 综合拌合站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内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m2,主要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及相应的生产、办公、辅助设施,年产商品沥青混凝土2万t。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储存、运输、卸料等工序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石料粒径较大,堆存于全封闭,可较大程度的减少原料储存风蚀产生的粉尘。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可使该部分粉尘排放量减少90%左右,则本项目的物料运输、储存和装卸粉尘排放量约0.03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砂石料在烘干滚筒内砂石料粉尘。项目烘干滚筒为密闭形式,砂石料加热烘干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烘干废气中粉尘排放量为0.018t/a。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粉尘处理后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沥青储罐呼吸、搅拌机搅拌及成品出料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等。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项目无新增排水,无新增废水排放口。
(三)噪声
环评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机采取全部封闭,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在沥青混凝土搅拌机周围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以其屏蔽作用对噪声阻隔。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降低20-25dB,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与废活性炭。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18.39t/a,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导热油炉由设备生产厂家每3年更换一次导热油,更换量为1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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