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我局10月10日拟审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 (略) 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日 (略) 年产5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 (略) 莒县海右工业园 | 水发(山东)循 (略) | 租赁 (略) 现有厂区,购置反应釜、萃取釜、压滤机、离心机等主要生产设备85台(套),项目投产后年产高纯硫酸锰5000吨/年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