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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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昆山 (略) ABS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5号

2023-10-10

2

关于昆山森 (略) 电动工具、汽车支架、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4号

2023-10-10

3

关于苏州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3号

2023-10-10

4

关于苏州阿 (略) 精密模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2号

2023-10-10

5

关于江苏泓 (略) 医用注输系统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1号

2023-10-10

苏环建〔2023〕83第0421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2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3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4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5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昆山 (略) ABS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5号

2023-10-10

2

关于昆山森 (略) 电动工具、汽车支架、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4号

2023-10-10

3

关于苏州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3号

2023-10-10

4

关于苏州阿 (略) 精密模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2号

2023-10-10

5

关于江苏泓 (略) 医用注输系统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环建〔2023〕83第0421号

2023-10-10

苏环建〔2023〕83第0421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2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3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4号
苏环建〔2023〕83第0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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