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乐山市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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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乐山市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位于井研县15个集镇,项目总投资24513.44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供水工程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内容发生了变化,项目名称由《井研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变更为《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变化内容为:将建设大佛水厂供水规模1.0万m3/d(一期供水规模0.5万m3/d,二期供水规模0.5万m3/d);建设马踏水厂供水规模1.7万m3/d(一期供水规模0.5万m3/d,二期供水规模1.2万m3/d);县城水厂新建1万m3/d规模反应沉淀池一座,配备管网工程(北部地区大佛水厂至各乡镇水厂管网敷设;中部地区县城水厂至各乡镇水厂管网敷设;南部地区马踏水厂至各乡镇水厂管网敷设)和加压站12座。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新兴街12号

邮政编码:*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生态环境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位于井研县15个集镇,项目总投资24513.44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供水工程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内容发生了变化,项目名称由《井研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变更为《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变化内容为:将建设大佛水厂供水规模1.0万m3/d(一期供水规模0.5万m3/d,二期供水规模0.5万m3/d);建设马踏水厂供水规模1.7万m3/d(一期供水规模0.5万m3/d,二期供水规模1.2万m3/d);县城水厂新建1万m3/d规模反应沉淀池一座,配备管网工程(北部地区大佛水厂至各乡镇水厂管网敷设;中部地区县城水厂至各乡镇水厂管网敷设;南部地区马踏水厂至各乡镇水厂管网敷设)和加压站12座。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新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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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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