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清水河地表水引调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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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清水河地表水引调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硕县清水河地表水引调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硕县清水河地表水引调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硕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和硕县塔哈其镇、新塔热乡、苏哈特乡和清水河农场境内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和硕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硕县清水河地表水引调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硕县清水河地表水引调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硕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和硕县塔哈其镇、新塔热乡、苏哈特乡和清水河农场境内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和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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