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包装纸盒、画册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包装纸盒、画册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包装纸盒、画册印刷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明志路37号 |
建设单位 | 长沙 (略) |
公示期 | 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 (略) 拟投资500 (略) 雨花区明志路37号建设包装纸盒、画册印刷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主要建设内容为:印刷车间 、后工序车间、办公区、食堂等。项目印刷工艺为平版印刷,建成后,预计年产包装盒纸500万张,画册2万本。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间冲版废水经过滤循环使用后,剩余的少量废液进入专用设备处理,产生的废渣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雨花水质净化厂。 二、声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a标准限值。 三、大气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并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印刷、润版、洗车、覆膜、封胶等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7m高排气筒排放高空排放。 四、固体废物影响环境措施 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雨花区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西北角康庭园1栋1楼北厅 邮编:* |
项目名称 | 包装纸盒、画册印刷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明志路37号 |
建设单位 | 长沙 (略) |
公示期 | 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 (略) 拟投资500 (略) 雨花区明志路37号建设包装纸盒、画册印刷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主要建设内容为:印刷车间 、后工序车间、办公区、食堂等。项目印刷工艺为平版印刷,建成后,预计年产包装盒纸500万张,画册2万本。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间冲版废水经过滤循环使用后,剩余的少量废液进入专用设备处理,产生的废渣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雨花水质净化厂。 二、声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a标准限值。 三、大气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并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印刷、润版、洗车、覆膜、封胶等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7m高排气筒排放高空排放。 四、固体废物影响环境措施 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雨花区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西北角康庭园1栋1楼北厅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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