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世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世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000万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产2000万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2栋生产厂房,1栋研发车间,1座危险品仓库等构筑物。购置发泡机、射出机、混料机、注塑机、自行车鞍座装 配机等设备,建设自行车鞍座流水生产线,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白料多元醇、黑料异氰酸酯等,建成后年产2000万套自行 车零部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发泡、造粒注塑、印刷、脱模、涂胶、清洗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混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金属加工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非*烷总烃和二氯*烷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碱液、废油墨、废油墨桶、含油金属碎屑和废弃的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 0.145t/a 氨氮 0.0145t/a VOCS 2.853t/a,烟粉尘 0.58t/a。 6.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000万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产2000万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2栋生产厂房,1栋研发车间,1座危险品仓库等构筑物。购置发泡机、射出机、混料机、注塑机、自行车鞍座装 配机等设备,建设自行车鞍座流水生产线,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白料多元醇、黑料异氰酸酯等,建成后年产2000万套自行 车零部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发泡、造粒注塑、印刷、脱模、涂胶、清洗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混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金属加工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非*烷总烃和二氯*烷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碱液、废油墨、废油墨桶、含油金属碎屑和废弃的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 0.145t/a 氨氮 0.0145t/a VOCS 2.853t/a,烟粉尘 0.58t/a。 6.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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