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晋煤集团洪洞 (略) 新建全封闭储煤棚项目 | (略) 洪洞县堤村乡上张端村西北 | 山西晋煤集团洪洞 (略) | 煤炭工业太 (略)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4473.6m2,项目总投439.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建设内容为在荣康煤业现有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全封闭储煤棚及配套的相关设施,新建项目的辅助、公用等工程均依托现有厂区工程。建设规模为拟增设储煤能力3万吨的全封闭储煤棚。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堆存、装卸粉尘:全封闭煤仓,地面硬化,煤仓设喷淋洒水装置。设置雾炮机,在煤炭装车点和原煤落料点进行抑尘。煤棚进出口设置全自动红外线感应门。 2、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应为国六汽车或新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为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设备或新能源设备,定期对厂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 3、运输扬尘:严禁汽车超载,采用厢式密闭汽车运输;利用现有洗车平台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厂区对地面、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利用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 2、车辆冲洗废水:利用洗车平台配套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喷淋产生的淋滤水:通过硬化地面自流至储煤棚东南侧集水坑,通过坑内设置的潜水渣浆泵排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 4、初期雨水:利用工业场地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5、软化装置废水:通过管道送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置。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循环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均要求定期收集后,与产品混合外售。 3、危险废物:危废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各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
2 | 洪 (略) 储配煤场建设项目 | (略) 洪洞县(区)赵城镇连城二村东北侧1.43km处 | 洪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租赁洪洞 (略) 已经关停的洗煤厂闲置工业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17764m2,项目总投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原煤储库、配煤机等以及与项目配套的公用、环保等工程,其中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建设规模为年储配煤120万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煤存储及装卸环节:建设1座全封闭原煤储库,地面硬化;储库顶部设置洒水装置购置雾炮进行装卸过程洒水。 2、原煤转运输送环节:全封闭储库内进行原煤的转运、输送,全封闭皮带走廊,跌落点设集尘罩收集粉尘引至配煤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 3、原煤运输环节:厂区出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采用厢式货车运输;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国IV或电动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4、配煤工序:原煤受料点、配煤机下料点、成品落料点上方分别设集尘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1m高排气筒排出。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厂区设旱厕,配套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场地内抑尘洒水。 2、车辆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收集循环水池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3、淋控废水:淋控水收集至淋控水池,经沉淀后用于煤场洒水抑尘。 4、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煤场洒水抑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除尘灰、沉淀池煤泥:直接作为生产原料进行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危废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运输车辆、风机等:合理布置各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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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晋煤集团洪洞 (略) 新建全封闭储煤棚项目 | (略) 洪洞县堤村乡上张端村西北 | 山西晋煤集团洪洞 (略) | 煤炭工业太 (略)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4473.6m2,项目总投439.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建设内容为在荣康煤业现有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全封闭储煤棚及配套的相关设施,新建项目的辅助、公用等工程均依托现有厂区工程。建设规模为拟增设储煤能力3万吨的全封闭储煤棚。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堆存、装卸粉尘:全封闭煤仓,地面硬化,煤仓设喷淋洒水装置。设置雾炮机,在煤炭装车点和原煤落料点进行抑尘。煤棚进出口设置全自动红外线感应门。 2、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应为国六汽车或新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为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设备或新能源设备,定期对厂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 3、运输扬尘:严禁汽车超载,采用厢式密闭汽车运输;利用现有洗车平台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厂区对地面、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利用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 2、车辆冲洗废水:利用洗车平台配套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喷淋产生的淋滤水:通过硬化地面自流至储煤棚东南侧集水坑,通过坑内设置的潜水渣浆泵排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 4、初期雨水:利用工业场地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5、软化装置废水:通过管道送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置。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循环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均要求定期收集后,与产品混合外售。 3、危险废物:危废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各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
2 | 洪 (略) 储配煤场建设项目 | (略) 洪洞县(区)赵城镇连城二村东北侧1.43km处 | 洪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租赁洪洞 (略) 已经关停的洗煤厂闲置工业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17764m2,项目总投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原煤储库、配煤机等以及与项目配套的公用、环保等工程,其中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建设规模为年储配煤120万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煤存储及装卸环节:建设1座全封闭原煤储库,地面硬化;储库顶部设置洒水装置购置雾炮进行装卸过程洒水。 2、原煤转运输送环节:全封闭储库内进行原煤的转运、输送,全封闭皮带走廊,跌落点设集尘罩收集粉尘引至配煤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 3、原煤运输环节:厂区出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采用厢式货车运输;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国IV或电动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4、配煤工序:原煤受料点、配煤机下料点、成品落料点上方分别设集尘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1m高排气筒排出。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厂区设旱厕,配套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场地内抑尘洒水。 2、车辆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收集循环水池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3、淋控废水:淋控水收集至淋控水池,经沉淀后用于煤场洒水抑尘。 4、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煤场洒水抑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除尘灰、沉淀池煤泥:直接作为生产原料进行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危废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运输车辆、风机等:合理布置各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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