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 (略) 满都拉口岸海关监管库项目 | 满都拉口岸物流园区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装箱贮存地、电锅炉房、变电站、生产生活消防水池、集运站综合楼、罚没库、磅房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后煤炭周转量为200万t/a。项目总投资10000万,环保投资1283.5万,占总投资的12.84%。 | 1.废气:(1)运输粉尘:项目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项目通过场区道路水泥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抑制运输车辆产生粉尘。 (2)煤炭装卸、堆存粉尘:煤炭在入棚卸载过程、出棚装载过程以及堆存过程会产生粉尘,煤炭的装卸在全封闭煤棚中进行,存放在全封闭煤棚中,通过喷淋系统洒水抑尘,再经过全封闭煤棚阻隔降尘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转运粉尘:将煤炭从储煤棚中转运到装车站过程产生粉尘,煤炭在全封闭储煤棚内储存,带式输送系统为全封闭系统,转运粉尘经全封闭输送系统阻隔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4)快速装车站粉尘:在煤炭装车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快速装车站为全封闭结构,装车粉尘经集气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全封闭装车站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除尘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废水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达茂旗满都拉镇额尔登敖包污水处理站,待园区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洒水车、装载机、起重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煤泥、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煤泥、除尘灰均返回煤棚,混入煤炭中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 (略) 满都拉口岸海关监管库项目 | 满都拉口岸物流园区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装箱贮存地、电锅炉房、变电站、生产生活消防水池、集运站综合楼、罚没库、磅房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后煤炭周转量为200万t/a。项目总投资10000万,环保投资1283.5万,占总投资的12.84%。 | 1.废气:(1)运输粉尘:项目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项目通过场区道路水泥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抑制运输车辆产生粉尘。 (2)煤炭装卸、堆存粉尘:煤炭在入棚卸载过程、出棚装载过程以及堆存过程会产生粉尘,煤炭的装卸在全封闭煤棚中进行,存放在全封闭煤棚中,通过喷淋系统洒水抑尘,再经过全封闭煤棚阻隔降尘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转运粉尘:将煤炭从储煤棚中转运到装车站过程产生粉尘,煤炭在全封闭储煤棚内储存,带式输送系统为全封闭系统,转运粉尘经全封闭输送系统阻隔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4)快速装车站粉尘:在煤炭装车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快速装车站为全封闭结构,装车粉尘经集气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全封闭装车站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除尘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废水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达茂旗满都拉镇额尔登敖包污水处理站,待园区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洒水车、装载机、起重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煤泥、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煤泥、除尘灰均返回煤棚,混入煤炭中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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