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关于拟对红外光学元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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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关于拟对红外光学元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红外光学元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3年10月9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红外光学元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略) 商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轻工业园区109号

(略)

(略) 化 (略)

本项 (略) 商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轻工业园区109号,用地面积6000m2。本项目原料气体随制随用,仅供本项目ZnS产品的生产,不外售。项目建成后年产硫化锌光学元件20万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在车辆冲洗处设置车辆冲洗池、砂石搅拌废水设置沉砂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商城县聚源污水处理厂。项目营运期:(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办公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再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商城县开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浓度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城县开源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2)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道路硬化与管理;(2)边界围挡;(3)裸露地(含土方)覆盖;(4)易扬尘物料覆盖;(5)持续洒水降尘措施;(6)运输车辆冲洗装置。项目营运期:(1)项目设置封闭投料处,投料废气无组织排放;(2)硫化氢合成反应器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3)沉积废气经二级滤筒+碱液喷淋处理,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硫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排放标准要求;所有生产废气同时满足相应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禁鸣标志,辅以保安执勤,指挥进入项目区施工车辆。(2)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作业。(3)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方位进行施工;项目营运期: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措施后,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项目施工产生的废建筑材料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车间设置若干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回收粉尘、不合格品、废拉丝布、废刷子、废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机油、碱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用不相容的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营运期:制气车间和晶体生长车间设置易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器、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材、消防物资、警示标志等;配备防护服、医药箱等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对发生事故产生的废水截流、收集,防止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危害。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于2023年3月26日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16日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于2023年5月9日及5月10日在河南日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16日在集聚区管委会、叶老塆进行了张贴公示。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红外光学元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3年10月9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红外光学元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略) 商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轻工业园区109号

(略)

(略) 化 (略)

本项 (略) 商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轻工业园区109号,用地面积6000m2。本项目原料气体随制随用,仅供本项目ZnS产品的生产,不外售。项目建成后年产硫化锌光学元件20万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在车辆冲洗处设置车辆冲洗池、砂石搅拌废水设置沉砂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商城县聚源污水处理厂。项目营运期:(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办公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再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商城县开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浓度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城县开源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2)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道路硬化与管理;(2)边界围挡;(3)裸露地(含土方)覆盖;(4)易扬尘物料覆盖;(5)持续洒水降尘措施;(6)运输车辆冲洗装置。项目营运期:(1)项目设置封闭投料处,投料废气无组织排放;(2)硫化氢合成反应器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3)沉积废气经二级滤筒+碱液喷淋处理,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硫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排放标准要求;所有生产废气同时满足相应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禁鸣标志,辅以保安执勤,指挥进入项目区施工车辆。(2)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作业。(3)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方位进行施工;项目营运期: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措施后,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项目施工产生的废建筑材料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车间设置若干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回收粉尘、不合格品、废拉丝布、废刷子、废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机油、碱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用不相容的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营运期:制气车间和晶体生长车间设置易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器、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材、消防物资、警示标志等;配备防护服、医药箱等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对发生事故产生的废水截流、收集,防止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危害。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于2023年3月26日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16日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于2023年5月9日及5月10日在河南日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16日在集聚区管委会、叶老塆进行了张贴公示。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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