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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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白马镇白马电站内

3.建设单位: (略) 国富矿山机械厂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欣鑫 (略) ?

5.项目概况: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 (略) 白马镇白马电站内,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主要为一条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生产线,包括溶化区、浇注区、造型区、落砂区、热处理区)、辅助工程(办公室)、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等,达到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件产品。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1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熔化废气、浇注废气、打箱落砂废气、模型制作废气、冷却筛分废气。由于项目目前浇注废气通过光氧一体机处理后末端未设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该废气通过风管引入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一并排放。此外,目前打箱落砂废气未设置移动式除尘器除尘,环评要求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处理该部分粉尘,由于废气设施需要整改,因此,本环评未对项目现有废气污染源进行污染源监测,通过排污手册系数核算其污染物产排情况。

(1)电炉熔融废气

本项目中频炉在熔化过程中产生烟尘,主要成分为Fe2O3、FeO、Fe以及少量的硅锰氧化物。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手册》钢铁铸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中频电炉熔化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479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故熔化产生的颗粒物量为1.916t/a。本建设单位在中频炉安装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并处理,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频炉颗粒物产生量为1.916t/a,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5%计,则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86t/a,布袋除尘器风量不小于15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2.39mg/m3(0.036kg/h)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30?mg/m3的要求。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厂房对粉尘有一定阻挡作用,约20%粉尘向外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38t/a。

(2)浇注废气

项目浇注工序即将熔化的铁水经浇口注入消失模中,产生少量废气。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C33-C37 行业核算环节表1铸造核算环节 “造型/浇注(消失模/实型)”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0.453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则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1.812t/a,通过管道抽送至光氧一体机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管道抽送收集率按95%。光氧一体机处理效率为72%(其中光催化为30%,吸附效率为60%,综合处理效率为72%),则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482t/a,风机风量不小于15000m3/h,则VOCs排放浓度为13.39mg/m3(0.201kg/h)小于《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1中1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VOCs为0.091t/a。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手册》中C33-C37 行业核算环节表1铸造核算环节 “造型/浇注(消失模/实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967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3.868t/a,通过管道抽送至光氧一体机处理后再由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管道抽送收集率按95%。光氧一体机处理效率为95%(光氧一体机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颗粒物吸附效率为95%),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184t/a,风机风量不小于15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5.1mg/m3(0.077kg/h)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浇注”排放要求限值30?mg/m3的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量为0.193t/a。

(3)打箱落砂废气

本项目打箱落砂废气过程产生一定量粉尘,其成分主要为废砂。该部分粉尘产生系数以0.7%用-砂量计,本项目砂用量为80t/a,则该部分粉尘产生量为0.56t/a。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安装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处理,其收集率为80%,处理效果为80%,其粉尘排放量为0.09t/a,通过采用喷洒抑尘、定期清扫、加强场内通风后,粉尘90%会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则打箱落砂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2t/a。

(4)模型制作废气

本项目模型制作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的方式对泡沫进行加工处理,加热切割时间较短,形成微量VOCs,采取厂房阻隔后模型制作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5)冷却筛分废气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8-1 铸钢厂逸散尘排放因子”过筛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65kg/t(铸件),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故冷却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量为2.6t/a。该部分废气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并处理,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5%计,则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17t/a,布袋除尘器风量不小于10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4.875mg/m3(0.04875kg/h)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39726 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砂处理、废砂再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30?mg/m3的要求。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厂房对粉尘有一定阻挡作用,约20%粉尘向外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52t/a。

表4-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排放方式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处理措施

排放量

t/a

浓度

mg/m3

电炉熔融

有组织

颗粒物

1.916

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DA001 排放

0.086

2.39

无组织

0.038

/

浇注

有组织

颗粒物

3.868

采用光氧一体机(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0.184

5.1

无组织

加强厂内通风

0.193

/

有组织

VOCs

1.812

采用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0.482

13.39

无组织

加强厂内通风

0.091

/

打箱落砂

无组织

颗粒物

0.56

通过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处理

0.02

/

模型制作

无组织

VOCs

微量

采取厂房阻隔

微量

/

冷却筛分

有组织

颗粒物

2.6

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DA001排放

0.117

4.875

无组织

0.052

/

4.1.2废气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①电炉熔融废气: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2 排污单位废气产污环节名称、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表中“袋式除尘器”属于可行性措施。

②浇注废气:本项目采用光氧一体机对废气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01 铸造核算环节中“光催化、吸附”属于可行性措施。

③冷却筛分废气:本项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2排污单位废气产污环节名称、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表中“袋式除尘器”属于可行性措施。

④打箱落砂废气:通过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处理后排放,属于可行技术。

⑤模型制作废气: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的方式对泡沫进行切割,采取厂房阻隔使厂界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属于可行技术。

综上所述,以上的废气处理技术是常见的且具有普遍性,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属于废气处理可行性技术。

4.1.3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处理为:①电炉熔融废气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的颗粒物排放标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打箱落砂废气通过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处理后排放;

③模型制作过程中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的方式对泡沫进行切割,采取厂房阻隔使厂界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④冷却筛分废气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砂处理、废

砂再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⑤浇注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颗粒物,经过光氧一体机处理达标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浇注”排放要求限值;VOCs参考达到《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1中1级标准限值后排放。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该项目冷却水消耗量0.5t/d,该部分废水全部损耗,不外排;该项目员工为10人,无食宿,根据《湖南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可知,生活用水为定额按45L/人·d计,约年工作300天,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45m3/d(135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5%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383m3/d(114.75m3/a),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污情况见下表。

表4-2?项目生活污水产污情况一览表

污水量

污染物名称

COD

BOD5

SS

NH3-N

114.75?m3/a

产生浓度(mg/L)

300

200

200

30

产生量(t/a)

0.034

0.023

0.023

0.003

4.2.2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冷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做农肥,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 3 排污单位废水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污染治理设施一览表-全厂废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级处理(沉淀、其他)-排放方式:不外排”。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属于废水处理可行性技术。

4.2.3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冷却水主要为热处理过程中冷水池中的冷水,冷水池中的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生活废水和冷却水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项目与白马水库影响性分析

本项目选 (略) (略) 白马镇白马电站内,位于白马水库大坝下游,不涉及白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且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固废均有效处置,严禁丢弃至白马水库。项目已经建成并运行多年,没有发生过因本项目造成白马水库水质污染事件。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项目营运期不会对白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

4.3噪声

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没有明显的噪声防治措施需要整改,湖南 (略) 于**日~9月1日,在项目正常生产状况下对本项目厂界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项目北、南、西、西北四面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此外,本项目厂界四周50m范围内北侧、南侧、西侧、西北侧均存在居民点,根据湖南 (略) 于**日~9月1日在项目正常生产状况下对上述居民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上述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说明建设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能够满足防治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及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4固体废物

4.4.1固废源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

(1)废炉渣

炉渣主要为炉料熔化后排出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钙、铁、铜、硅等氧化物,炉渣产生量约占炉料用量的1‰,故本项目炉渣产生量4.1t/a,经收集后外售砖厂。

(2)废砂

项目废砂经再生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循环使用,再生过程中产生少量废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每天废砂产生量约为0.0027t,则废砂产生量为0.81t/a,经收集后外售砖厂。

(3)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项目机加工等过程、检验工序产生少量废弃边角料以及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2t/a,铸造产生的废弃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熔化工序用于生产。

(4)除尘设备收集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除尘设备收集粉尘的量约为4.13t/a,该部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砖厂。

(5)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员工生活及办公过程,主要包括塑料盒、纸张、废弃瓶罐等。本项劳动定员共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以0.5kg/人·d计,则项目生活垃圾量为5kg/d(1.5t/a),其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危险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危废为废机油与废活性炭、废UV灯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12t/a,废活性炭(危废代码:HW08- 900-041-49)其产生量为0.25t/a,废UV灯管(HW29-900-023-29)产生量为0.02t/a,经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日至10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国富矿山机械厂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白马镇白马电站内

3.建设单位: (略) 国富矿山机械厂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欣鑫 (略) ?

5.项目概况: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 (略) 白马镇白马电站内,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主要为一条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生产线,包括溶化区、浇注区、造型区、落砂区、热处理区)、辅助工程(办公室)、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等,达到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件产品。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1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熔化废气、浇注废气、打箱落砂废气、模型制作废气、冷却筛分废气。由于项目目前浇注废气通过光氧一体机处理后末端未设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该废气通过风管引入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一并排放。此外,目前打箱落砂废气未设置移动式除尘器除尘,环评要求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处理该部分粉尘,由于废气设施需要整改,因此,本环评未对项目现有废气污染源进行污染源监测,通过排污手册系数核算其污染物产排情况。

(1)电炉熔融废气

本项目中频炉在熔化过程中产生烟尘,主要成分为Fe2O3、FeO、Fe以及少量的硅锰氧化物。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手册》钢铁铸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中频电炉熔化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479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故熔化产生的颗粒物量为1.916t/a。本建设单位在中频炉安装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并处理,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频炉颗粒物产生量为1.916t/a,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5%计,则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86t/a,布袋除尘器风量不小于15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2.39mg/m3(0.036kg/h)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30?mg/m3的要求。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厂房对粉尘有一定阻挡作用,约20%粉尘向外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38t/a。

(2)浇注废气

项目浇注工序即将熔化的铁水经浇口注入消失模中,产生少量废气。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C33-C37 行业核算环节表1铸造核算环节 “造型/浇注(消失模/实型)”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0.453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则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1.812t/a,通过管道抽送至光氧一体机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管道抽送收集率按95%。光氧一体机处理效率为72%(其中光催化为30%,吸附效率为60%,综合处理效率为72%),则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482t/a,风机风量不小于15000m3/h,则VOCs排放浓度为13.39mg/m3(0.201kg/h)小于《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1中1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VOCs为0.091t/a。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手册》中C33-C37 行业核算环节表1铸造核算环节 “造型/浇注(消失模/实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967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3.868t/a,通过管道抽送至光氧一体机处理后再由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管道抽送收集率按95%。光氧一体机处理效率为95%(光氧一体机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颗粒物吸附效率为95%),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184t/a,风机风量不小于15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5.1mg/m3(0.077kg/h)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浇注”排放要求限值30?mg/m3的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量为0.193t/a。

(3)打箱落砂废气

本项目打箱落砂废气过程产生一定量粉尘,其成分主要为废砂。该部分粉尘产生系数以0.7%用-砂量计,本项目砂用量为80t/a,则该部分粉尘产生量为0.56t/a。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安装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处理,其收集率为80%,处理效果为80%,其粉尘排放量为0.09t/a,通过采用喷洒抑尘、定期清扫、加强场内通风后,粉尘90%会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则打箱落砂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2t/a。

(4)模型制作废气

本项目模型制作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的方式对泡沫进行加工处理,加热切割时间较短,形成微量VOCs,采取厂房阻隔后模型制作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5)冷却筛分废气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8-1 铸钢厂逸散尘排放因子”过筛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65kg/t(铸件),本项目产品产量为4000t/a,故冷却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量为2.6t/a。该部分废气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并处理,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5%计,则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17t/a,布袋除尘器风量不小于10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4.875mg/m3(0.04875kg/h)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39726 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砂处理、废砂再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30?mg/m3的要求。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厂房对粉尘有一定阻挡作用,约20%粉尘向外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52t/a。

表4-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排放方式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处理措施

排放量

t/a

浓度

mg/m3

电炉熔融

有组织

颗粒物

1.916

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DA001 排放

0.086

2.39

无组织

0.038

/

浇注

有组织

颗粒物

3.868

采用光氧一体机(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0.184

5.1

无组织

加强厂内通风

0.193

/

有组织

VOCs

1.812

采用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0.482

13.39

无组织

加强厂内通风

0.091

/

打箱落砂

无组织

颗粒物

0.56

通过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处理

0.02

/

模型制作

无组织

VOCs

微量

采取厂房阻隔

微量

/

冷却筛分

有组织

颗粒物

2.6

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DA001排放

0.117

4.875

无组织

0.052

/

4.1.2废气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①电炉熔融废气: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2 排污单位废气产污环节名称、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表中“袋式除尘器”属于可行性措施。

②浇注废气:本项目采用光氧一体机对废气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01 铸造核算环节中“光催化、吸附”属于可行性措施。

③冷却筛分废气:本项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2排污单位废气产污环节名称、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表中“袋式除尘器”属于可行性措施。

④打箱落砂废气:通过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处理后排放,属于可行技术。

⑤模型制作废气: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的方式对泡沫进行切割,采取厂房阻隔使厂界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属于可行技术。

综上所述,以上的废气处理技术是常见的且具有普遍性,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属于废气处理可行性技术。

4.1.3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处理为:①电炉熔融废气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的颗粒物排放标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打箱落砂废气通过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处理后排放;

③模型制作过程中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的方式对泡沫进行切割,采取厂房阻隔使厂界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④冷却筛分废气采用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砂处理、废

砂再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⑤浇注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颗粒物,经过光氧一体机处理达标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浇注”排放要求限值;VOCs参考达到《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1中1级标准限值后排放。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该项目冷却水消耗量0.5t/d,该部分废水全部损耗,不外排;该项目员工为10人,无食宿,根据《湖南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可知,生活用水为定额按45L/人·d计,约年工作300天,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45m3/d(135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5%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383m3/d(114.75m3/a),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污情况见下表。

表4-2?项目生活污水产污情况一览表

污水量

污染物名称

COD

BOD5

SS

NH3-N

114.75?m3/a

产生浓度(mg/L)

300

200

200

30

产生量(t/a)

0.034

0.023

0.023

0.003

4.2.2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冷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做农肥,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 3 排污单位废水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污染治理设施一览表-全厂废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级处理(沉淀、其他)-排放方式:不外排”。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属于废水处理可行性技术。

4.2.3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冷却水主要为热处理过程中冷水池中的冷水,冷水池中的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生活废水和冷却水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项目与白马水库影响性分析

本项目选 (略) (略) 白马镇白马电站内,位于白马水库大坝下游,不涉及白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且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固废均有效处置,严禁丢弃至白马水库。项目已经建成并运行多年,没有发生过因本项目造成白马水库水质污染事件。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项目营运期不会对白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

4.3噪声

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没有明显的噪声防治措施需要整改,湖南 (略) 于**日~9月1日,在项目正常生产状况下对本项目厂界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项目北、南、西、西北四面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此外,本项目厂界四周50m范围内北侧、南侧、西侧、西北侧均存在居民点,根据湖南 (略) 于**日~9月1日在项目正常生产状况下对上述居民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上述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说明建设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能够满足防治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及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4固体废物

4.4.1固废源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

(1)废炉渣

炉渣主要为炉料熔化后排出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钙、铁、铜、硅等氧化物,炉渣产生量约占炉料用量的1‰,故本项目炉渣产生量4.1t/a,经收集后外售砖厂。

(2)废砂

项目废砂经再生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循环使用,再生过程中产生少量废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每天废砂产生量约为0.0027t,则废砂产生量为0.81t/a,经收集后外售砖厂。

(3)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项目机加工等过程、检验工序产生少量废弃边角料以及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2t/a,铸造产生的废弃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熔化工序用于生产。

(4)除尘设备收集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除尘设备收集粉尘的量约为4.13t/a,该部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砖厂。

(5)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员工生活及办公过程,主要包括塑料盒、纸张、废弃瓶罐等。本项劳动定员共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以0.5kg/人·d计,则项目生活垃圾量为5kg/d(1.5t/a),其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危险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危废为废机油与废活性炭、废UV灯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12t/a,废活性炭(危废代码:HW08- 900-041-49)其产生量为0.25t/a,废UV灯管(HW29-900-023-29)产生量为0.02t/a,经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日至10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国富矿山机械厂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4000吨高锰钢铸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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