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开 (略) 年综合处置含油硅藻土2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活性炭1万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综合处置含油硅藻土2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活性炭1万吨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性质属于新建, (略) (略) 鲁庄镇高端装备制造小微企业园,租赁场地12亩,总投资2000万元。
含油硅藻土处置工艺:原料-上料-热解-冷凝-成品;废矿物油处置工艺:原料-沉淀-油水分离-蒸馏-冷凝-成品;废活性炭处置工艺:原料-破碎-配*-再生-筛分-包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热解炉、分馏塔、破碎机、筛分机、冷却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略) 化 (略)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若对该项目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的,可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建设单位: (略)
日 期: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