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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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世冠医用包装项目

(略) 福山区臧家庄镇308国道以北、东林村以南

世冠包装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山东同方 (略)

占地面积8321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生产医药包装瓶盖5亿只。

1、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 (略) 政管网。

3、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注塑废气经过D级洁净车间的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排放限值。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世冠医用包装项目

(略) 福山区臧家庄镇308国道以北、东林村以南

世冠包装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山东同方 (略)

占地面积8321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生产医药包装瓶盖5亿只。

1、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 (略) 政管网。

3、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注塑废气经过D级洁净车间的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排放限值。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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