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友文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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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友文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友 (略) 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友 (略)

项目名称:淮安友 (略) 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集镇潘谈村七组

基本情况:投资1.1亿元更新现有生产中密度纤维板的设备,因原材料中的枝桠材供应量减少,需增加木材废料的供应量;中密度纤维板总产能由8万立方米扩张到12万立方米,原有脲醛树脂胶生产工段产能保持不变。脲醛树脂胶产能维持不变的原因:现有项目的产能能够有所提升,且用胶量不改变,有赖于更换了新设备,单位产品降低了用胶量,减少了喷胶损失,提高了喷胶效率。

二、环保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醛、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醛、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4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醛、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3、通过减振、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

4、项目筛选废料收集后用于外售综合利用,锯边边角料经边条粉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热能中心,布袋收集尘回用于干燥工序,生物质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UV灯管(不含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 (略)

编制主持人:安瑛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84)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10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书)全文:*@*63.com(密码*)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友 (略) 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友 (略)

项目名称:淮安友 (略) 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集镇潘谈村七组

基本情况:投资1.1亿元更新现有生产中密度纤维板的设备,因原材料中的枝桠材供应量减少,需增加木材废料的供应量;中密度纤维板总产能由8万立方米扩张到12万立方米,原有脲醛树脂胶生产工段产能保持不变。脲醛树脂胶产能维持不变的原因:现有项目的产能能够有所提升,且用胶量不改变,有赖于更换了新设备,单位产品降低了用胶量,减少了喷胶损失,提高了喷胶效率。

二、环保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醛、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醛、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4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醛、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3、通过减振、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

4、项目筛选废料收集后用于外售综合利用,锯边边角料经边条粉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热能中心,布袋收集尘回用于干燥工序,生物质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UV灯管(不含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 (略)

编制主持人:安瑛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84)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10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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