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文坤电气有限公司绿岛喷涂中心项目新坝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扬中市文坤电气有限公司绿岛喷涂中心项目新坝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绿岛喷涂中心项目(新坝) |
建设地点 | (略) 新坝镇宜禾路永联桥东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新坝镇宜禾路永联桥东侧,投资500万元, (略) 长 (略) 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13803.92m2,用于建设绿岛喷涂中心项目(新坝),一期工程新上金属结构件喷涂生产线12条,预计年喷涂桥架20000t,年喷涂母线8000t,年喷涂开关柜100万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拟委托扬中 (略) 托运处置,待市政管网铺设到位后,接管至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排放标准。项目食堂设置两个灶头,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1和表2中小型食堂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绿岛喷涂中心项目(新坝) |
建设地点 | (略) 新坝镇宜禾路永联桥东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新坝镇宜禾路永联桥东侧,投资500万元, (略) 长 (略) 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13803.92m2,用于建设绿岛喷涂中心项目(新坝),一期工程新上金属结构件喷涂生产线12条,预计年喷涂桥架20000t,年喷涂母线8000t,年喷涂开关柜100万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拟委托扬中 (略) 托运处置,待市政管网铺设到位后,接管至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排放标准。项目食堂设置两个灶头,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1和表2中小型食堂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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