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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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略) 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 (略) 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0-11 至2023-10-1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鼎湖区永安镇永莲公路东侧苍南村委会向东500米(土名:大石岗)苍南经济合作社厂房

建设单位

(略) 鼎湖区炜烨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72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内容为主要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印染污泥、造纸污泥、日用化妆品厂污泥、食品污泥等其他综合利用的一般固废、砂石、水泥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搅拌、成型、码垛等工序(不设烧制工序)进行生产,建成后可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主要包括墙体砖以及地面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厂区抑尘。

措施:渗滤液经收集后回用于产品;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厂区抑尘。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污泥堆存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经收集后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及表2对应的排放标准值;回转窑焙烧烘干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执行《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氯化氢、二噁英类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的排放限值;原料装卸和堆存、机制砂等配料、搅拌等制砖工序以及水泥储罐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措施:污泥堆存废气经除臭喷淋系统引至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干化废气经“活性炭喷射+旋风除尘+SNCR+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布袋除尘+UV光解”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DA002)排放;制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围蔽,薄膜覆盖、洒水喷淋等措施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污泥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换气、设备密闭、水雾喷淋装置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原料装卸以及堆存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换气、设备密闭、水雾喷淋装置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水泥储罐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东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措施:设置隔声墙、隔音窗、消音、减震等措施处理。

(4)固废:项目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危险废物的过程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略) 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 (略) 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0-11 至2023-10-1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鼎湖区炜烨环保建材制造环保科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鼎湖区永安镇永莲公路东侧苍南村委会向东500米(土名:大石岗)苍南经济合作社厂房

建设单位

(略) 鼎湖区炜烨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72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内容为主要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印染污泥、造纸污泥、日用化妆品厂污泥、食品污泥等其他综合利用的一般固废、砂石、水泥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搅拌、成型、码垛等工序(不设烧制工序)进行生产,建成后可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主要包括墙体砖以及地面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厂区抑尘。

措施:渗滤液经收集后回用于产品;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厂区抑尘。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污泥堆存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经收集后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及表2对应的排放标准值;回转窑焙烧烘干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执行《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氯化氢、二噁英类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的排放限值;原料装卸和堆存、机制砂等配料、搅拌等制砖工序以及水泥储罐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措施:污泥堆存废气经除臭喷淋系统引至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干化废气经“活性炭喷射+旋风除尘+SNCR+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布袋除尘+UV光解”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DA002)排放;制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围蔽,薄膜覆盖、洒水喷淋等措施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污泥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换气、设备密闭、水雾喷淋装置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原料装卸以及堆存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换气、设备密闭、水雾喷淋装置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水泥储罐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东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措施:设置隔声墙、隔音窗、消音、减震等措施处理。

(4)固废:项目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危险废物的过程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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