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3〕373号
关于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3〕373号
泸州中 (略) :
你单位《关于报送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 (略) 工 (略) 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3〕700号)。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7640.83万千瓦时、天然气(燃料气)104.11万立方米、天然气(原料气)610.35万立方米;新水31.23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18066.28吨、等价值33737.61吨(含天然气原料用能7411.43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当量单位制氧电耗为0.45kW?h/m3,达到《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757-2020)中同类型空分设备当量单位制氧电耗0.55kW?h/m3准入值要求。项目天然气转化制氢工艺先进、设备节能,《修订报告》计算项目氢气单位产品电耗、天然气消耗分别为0.036kW?h/m3、0.345m3/m3,经对比国内同行业能效,项目能效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项目单位产值、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65、1.18tce/万元,天然气转化制氢单位产品化石能源(天然气)消耗为0.345m3/m3。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增压机、压缩机、电加热器、冰机、凉水塔、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 (略)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 (略) 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3〕512号)要求,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 (略) 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 (略) 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 (略) 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基本概况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
项目业主 | 泸州中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泸县 |
建设性质 | 新建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建设1套液态空分生产线、1套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含湿法脱二氧化碳及纯化、压缩天然气提纯)、1套液氨提纯生产线、1套氧化亚氮提纯生产线、1套双氧水膜过滤去杂质提纯生产线、1套粗氦气去杂质提纯分装生产线、1套特气充装分装生产线(年充装30万瓶特种气体),年产74200吨液氧、67000吨液氮、2660吨液氩、1659.84万立方米氢气、140万立方米压缩天然气、11966吨二氧化碳、5000吨液氨、4000吨氨水、3930吨氧化亚氮、8000吨双氧水、20万立方米氦气。建设空分主厂房、充装车间、制水间、氢气充瓶间、污水处理房、变配电室、总控室、综合楼等生产及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9569.93平方米;购置安装增压机、压缩机、电加热器、冰机、凉水塔、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生产及公辅设备。 |
投资规模 | 50000万元 |
建设工期 (年限) | 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 |
行业类别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 |
审核类型 | 备案(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 | 项目代码:2302-*-04-01-* |
泸州中 (略) :
你单位《关于报送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 (略) 工 (略) 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3〕700号)。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7640.83万千瓦时、天然气(燃料气)104.11万立方米、天然气(原料气)610.35万立方米;新水31.23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18066.28吨、等价值33737.61吨(含天然气原料用能7411.43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当量单位制氧电耗为0.45kW?h/m3,达到《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757-2020)中同类型空分设备当量单位制氧电耗0.55kW?h/m3准入值要求。项目天然气转化制氢工艺先进、设备节能,《修订报告》计算项目氢气单位产品电耗、天然气消耗分别为0.036kW?h/m3、0.345m3/m3,经对比国内同行业能效,项目能效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项目单位产值、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65、1.18tce/万元,天然气转化制氢单位产品化石能源(天然气)消耗为0.345m3/m3。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增压机、压缩机、电加热器、冰机、凉水塔、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 (略)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 (略) 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3〕512号)要求,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 (略) 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 (略) 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 (略) 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基本概况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耦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
项目业主 | 泸州中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泸县 |
建设性质 | 新建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建设1套液态空分生产线、1套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含湿法脱二氧化碳及纯化、压缩天然气提纯)、1套液氨提纯生产线、1套氧化亚氮提纯生产线、1套双氧水膜过滤去杂质提纯生产线、1套粗氦气去杂质提纯分装生产线、1套特气充装分装生产线(年充装30万瓶特种气体),年产74200吨液氧、67000吨液氮、2660吨液氩、1659.84万立方米氢气、140万立方米压缩天然气、11966吨二氧化碳、5000吨液氨、4000吨氨水、3930吨氧化亚氮、8000吨双氧水、20万立方米氦气。建设空分主厂房、充装车间、制水间、氢气充瓶间、污水处理房、变配电室、总控室、综合楼等生产及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9569.93平方米;购置安装增压机、压缩机、电加热器、冰机、凉水塔、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生产及公辅设备。 |
投资规模 | 50000万元 |
建设工期 (年限) | 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 |
行业类别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 |
审核类型 | 备案(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 | 项目代码:230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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