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泉州市宜品通卫浴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4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泉州市宜品通卫浴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4日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202394日)

项目名称

宜品通卫浴科技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福田路299号(玉田墩坂区C-4地块)宝 (略) 2幢)

建设单位

(略) 宜 (略)

审批文号

泉安环评[2023]表28号

审批日期

2023年9月4日

公 告 期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7日)

审批意见全文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品通卫浴科技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宜 (略) :

你单位报 (略) (略) 编制的《宜品通卫浴科技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福田路299号(玉田墩坂区C-4地块)宝 (略) 2幢),租赁厂房面积2014.47m2,主要从事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加工,年产铜制水暖配件800吨、铜棒1200吨。项目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根据项目环评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原辅材料管控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原辅料成分和原辅料管理控制要求,严禁外购废杂铜作为原料,不得擅自改变热芯盒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料的种类。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出租方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料、熔化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制芯、浇注造型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落砂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同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应加强车间密闭措施,提高废气捕集效率,进一步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4、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应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制定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应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监测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核定项目VOCs排放量为0.2581t/a。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安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安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略) (略) ,存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 * *

2、传真:0595-* *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202394日)

项目名称

宜品通卫浴科技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福田路299号(玉田墩坂区C-4地块)宝 (略) 2幢)

建设单位

(略) 宜 (略)

审批文号

泉安环评[2023]表28号

审批日期

2023年9月4日

公 告 期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7日)

审批意见全文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品通卫浴科技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宜 (略) :

你单位报 (略) (略) 编制的《宜品通卫浴科技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福田路299号(玉田墩坂区C-4地块)宝 (略) 2幢),租赁厂房面积2014.47m2,主要从事铜制水暖配件及铜棒生产加工,年产铜制水暖配件800吨、铜棒1200吨。项目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根据项目环评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原辅材料管控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原辅料成分和原辅料管理控制要求,严禁外购废杂铜作为原料,不得擅自改变热芯盒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料的种类。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出租方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料、熔化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制芯、浇注造型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落砂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同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应加强车间密闭措施,提高废气捕集效率,进一步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4、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应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制定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应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监测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核定项目VOCs排放量为0.2581t/a。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安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安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略) (略) ,存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 * *

2、传真:0595-* *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