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30kt/a湿法聚磷酸含5000t/a聚磷酸铵、5万吨/年MAP/MKP多功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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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30kt/a湿法聚磷酸含5000t/a聚磷酸铵、5万吨/年MAP/MKP多功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30kt/a湿法聚磷酸(含5000t/a聚磷酸铵)、5万吨/年MAP/MKP多功能项目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瓮福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

瓮福 (略)

(略) (略)

项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瓮福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扩建。为进一步提升现有磷酸品质和附加值,拟新增1套3万吨/年湿法聚磷酸生产装置、1套5000吨/年聚磷酸铵生产装置和1套5万吨/年MAP/MKP(磷酸一铵/磷酸二氢钾)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厂区预留用地上新建1栋聚磷酸厂房、1栋聚磷酸铵厂房和1栋MAP/MKP多功能厂房,新建磷酸罐区(含2个41m3原料酸储罐、2个155m3聚磷酸储罐、1个41m3稀磷酸储罐、1个155m3高纯酸储罐)和黄磷罐区(含1个170m3黄磷储罐、1个24m3计量槽、1个22m3供磷槽),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和优质原辅料,强化各装置节能减污降碳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碳排放,同时做好本项目与厂区现有项目的有效衔接。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新增黄磷水封废水直接回用作为聚磷酸装置主线的原料;聚磷酸装置过滤器反冲洗废水、设备检修及地坪冲洗废水、高效除雾器废水、净化单元废气碱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聚磷酸铵装置作为含氨废气洗涤用水;聚磷酸铵装置含氨废气洗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MAP/MKP浓缩结晶及母液三效蒸发冷凝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现有工程DAP装置作为工艺用水;MAP/MKP装置设备及管道冲洗废水进入母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中和反应槽,不外排;循环水站排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浓水和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现有工程磷酸制浆工序。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聚磷酸装置含磷废气经三级洗涤塔+高效静电除雾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煤气燃烧尾气经水洗+碱洗处理后达标排放;净化单元产生的含H2S废气采用碱洗塔+高效静电除雾器后达标排放;磷酸铵装置含氨废气经二级洗涤塔+高效静电除雾器处理后达标排放;MAP/MKP装置干燥、冷却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数量应按报告书要求规范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定,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的应在并入前达标。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工况,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布袋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滤料、废活性炭、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煤气发生炉炉渣和旋风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含酚废水送至煤气发生炉汽化处置;废机油、轻重焦油、过磷酸渣、净化单元产生的硫化砷渣及废活性炭、MAP/MKP母液处理产生的板框压滤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确保事故废水能够全部进入厂区内的事故应急池。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扩建工程新增SO2排放量0.3744t/a、NOx排放量0.516t/a,全厂总量仍按照SO2≤85.4t/a、NOx≤122.8t/a进行控制。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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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30kt/a湿法聚磷酸(含5000t/a聚磷酸铵)、5万吨/年MAP/MKP多功能项目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瓮福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

瓮福 (略)

(略) (略)

项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瓮福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扩建。为进一步提升现有磷酸品质和附加值,拟新增1套3万吨/年湿法聚磷酸生产装置、1套5000吨/年聚磷酸铵生产装置和1套5万吨/年MAP/MKP(磷酸一铵/磷酸二氢钾)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厂区预留用地上新建1栋聚磷酸厂房、1栋聚磷酸铵厂房和1栋MAP/MKP多功能厂房,新建磷酸罐区(含2个41m3原料酸储罐、2个155m3聚磷酸储罐、1个41m3稀磷酸储罐、1个155m3高纯酸储罐)和黄磷罐区(含1个170m3黄磷储罐、1个24m3计量槽、1个22m3供磷槽),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和优质原辅料,强化各装置节能减污降碳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碳排放,同时做好本项目与厂区现有项目的有效衔接。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新增黄磷水封废水直接回用作为聚磷酸装置主线的原料;聚磷酸装置过滤器反冲洗废水、设备检修及地坪冲洗废水、高效除雾器废水、净化单元废气碱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聚磷酸铵装置作为含氨废气洗涤用水;聚磷酸铵装置含氨废气洗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MAP/MKP浓缩结晶及母液三效蒸发冷凝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现有工程DAP装置作为工艺用水;MAP/MKP装置设备及管道冲洗废水进入母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中和反应槽,不外排;循环水站排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浓水和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现有工程磷酸制浆工序。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聚磷酸装置含磷废气经三级洗涤塔+高效静电除雾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煤气燃烧尾气经水洗+碱洗处理后达标排放;净化单元产生的含H2S废气采用碱洗塔+高效静电除雾器后达标排放;磷酸铵装置含氨废气经二级洗涤塔+高效静电除雾器处理后达标排放;MAP/MKP装置干燥、冷却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数量应按报告书要求规范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定,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的应在并入前达标。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工况,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布袋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滤料、废活性炭、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煤气发生炉炉渣和旋风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含酚废水送至煤气发生炉汽化处置;废机油、轻重焦油、过磷酸渣、净化单元产生的硫化砷渣及废活性炭、MAP/MKP母液处理产生的板框压滤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确保事故废水能够全部进入厂区内的事故应急池。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扩建工程新增SO2排放量0.3744t/a、NOx排放量0.516t/a,全厂总量仍按照SO2≤85.4t/a、NOx≤122.8t/a进行控制。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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