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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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1 17:16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青山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12万个石英坩埚项目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装备大道与园区北路交叉口路东内蒙古栢 (略) 院内厂房

(略)

内蒙古祥砳 (略)

项目分两期内容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置6台熔融炉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置6台熔融炉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公辅工程和储运工程依托一期工程。本项目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全 (略) 现有厂房内,厂房共2层,生产区域位于厂房1层,办公区域位于2层,地面已全部采用抗渗砼混凝土做防渗。本项目劳动定员132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08万元。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制机进料粉尘、熔制烟气和酸洗废气。其中熔制机进料粉尘由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5%),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5%)进行处理,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6,DA008~DA013)排放;熔制烟气通过密闭管道引至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5%)进行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6,DA008~DA013)进行排放;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后由管道引至两级酸雾净化塔内净化(净化效率96%)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7、DA014)进行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排出室外放,排放速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附录B.1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含盐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排放量为116.345m3/d(34903.5m3/a),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43m3/d(*m3/a),排入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污水总排口排水水质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限值。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能够有效地控制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厂界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极、废砂、废模具、废坩埚、废边角料、废金刚石、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废滤芯、废氢氟酸、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废电极、废砂、废模具、废坩埚、废边角料、废金刚石、一般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渗透膜和废滤芯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运至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废氢氟酸、废机油及包装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地面做一般防渗;污泥库房占地面积300m2,地面做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70m2,地面做重点防渗。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1 17:16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青山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12万个石英坩埚项目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装备大道与园区北路交叉口路东内蒙古栢 (略) 院内厂房

(略)

内蒙古祥砳 (略)

项目分两期内容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置6台熔融炉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置6台熔融炉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公辅工程和储运工程依托一期工程。本项目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全 (略) 现有厂房内,厂房共2层,生产区域位于厂房1层,办公区域位于2层,地面已全部采用抗渗砼混凝土做防渗。本项目劳动定员132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08万元。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制机进料粉尘、熔制烟气和酸洗废气。其中熔制机进料粉尘由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5%),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5%)进行处理,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6,DA008~DA013)排放;熔制烟气通过密闭管道引至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5%)进行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6,DA008~DA013)进行排放;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后由管道引至两级酸雾净化塔内净化(净化效率96%)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7、DA014)进行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排出室外放,排放速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附录B.1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含盐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排放量为116.345m3/d(34903.5m3/a),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43m3/d(*m3/a),排入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污水总排口排水水质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限值。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能够有效地控制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厂界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极、废砂、废模具、废坩埚、废边角料、废金刚石、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废滤芯、废氢氟酸、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废电极、废砂、废模具、废坩埚、废边角料、废金刚石、一般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渗透膜和废滤芯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运至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废氢氟酸、废机油及包装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地面做一般防渗;污泥库房占地面积300m2,地面做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70m2,地面做重点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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