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0月11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3-8788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0-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10月11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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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药分析技术平台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21层 | 南京云桥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311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21层,公司将现有项目搬迁至此,租用523.04平方米建设实验室、分析室等用于实验动物组织分析及新药的分析与实验。实验动物组织分析主要进行免疫荧光、免疫组化等方面的研究,新药分析与实验主要为分析抗体类药物等的药物动力学、新药药效学等。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外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并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端清洗废水、灭菌废水、水浴锅废水、真空泵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接管排入盘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取样废气、检测废气、前处理废气、消毒废气、危废间废气及贮存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99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初次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耗材、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动物组织及尸体、废样本、废SDG吸附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RO膜由厂家回收。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南微医学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南京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9号 | 南微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医疗器械等产品的扩产增能和进行动物实验。建成后,新增年产取石网篮5万件,一次性内窥镜超声波引活检针2.6万件,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7万件,斑马导丝15.1万件,引流管(胆管内引流管和鼻胆引流管)17万件,套扎器4万件,切开刀11万件,球囊20万件,取石球囊10.5万件,水剂产品85.5万件,导丝锁1万件,非血管腔道导丝1万,支架13万件的生产规模,同时建设南微医学动物实验室, (略) 内镜下手术场景实验。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动物实验室废水及喷淋塔弃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与工件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容器及金属件后道清洗废水、生物实验室后道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中和处理的纯水管道储罐及冷水机蒸发器清洗废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盘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酒精擦拭废气、胶水挥发废气、硅油润滑废气、覆膜废气、亲水涂层挥发气、膨胀剂挥发气和生物实验室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80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动物实验室废气、动物饲养废气和污水处理设备废气收集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7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落实《报告表》中对食堂油烟等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焊接机、超声波清洗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原料瓶、废无尘布、废亲水涂层溶液、容器前道清洗废水、金属清洗前道清洗废水、废靛蓝、废滤膜、金属清洗剂废液、废机油、废冷却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和废石英砂、废培养基、生物实验废液及前道清洗废水、废胶水、动物实验产生的废实验材料、动物尸体及组织、实验感染性废弃物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1日
索 引 号: | *MB*R/2023-8788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0-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10月11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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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药分析技术平台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21层 | 南京云桥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311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21层,公司将现有项目搬迁至此,租用523.04平方米建设实验室、分析室等用于实验动物组织分析及新药的分析与实验。实验动物组织分析主要进行免疫荧光、免疫组化等方面的研究,新药分析与实验主要为分析抗体类药物等的药物动力学、新药药效学等。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外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并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端清洗废水、灭菌废水、水浴锅废水、真空泵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接管排入盘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取样废气、检测废气、前处理废气、消毒废气、危废间废气及贮存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99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初次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耗材、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动物组织及尸体、废样本、废SDG吸附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RO膜由厂家回收。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南微医学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南京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9号 | 南微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医疗器械等产品的扩产增能和进行动物实验。建成后,新增年产取石网篮5万件,一次性内窥镜超声波引活检针2.6万件,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7万件,斑马导丝15.1万件,引流管(胆管内引流管和鼻胆引流管)17万件,套扎器4万件,切开刀11万件,球囊20万件,取石球囊10.5万件,水剂产品85.5万件,导丝锁1万件,非血管腔道导丝1万,支架13万件的生产规模,同时建设南微医学动物实验室, (略) 内镜下手术场景实验。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动物实验室废水及喷淋塔弃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与工件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容器及金属件后道清洗废水、生物实验室后道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中和处理的纯水管道储罐及冷水机蒸发器清洗废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盘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酒精擦拭废气、胶水挥发废气、硅油润滑废气、覆膜废气、亲水涂层挥发气、膨胀剂挥发气和生物实验室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80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动物实验室废气、动物饲养废气和污水处理设备废气收集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7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落实《报告表》中对食堂油烟等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焊接机、超声波清洗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原料瓶、废无尘布、废亲水涂层溶液、容器前道清洗废水、金属清洗前道清洗废水、废靛蓝、废滤膜、金属清洗剂废液、废机油、废冷却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和废石英砂、废培养基、生物实验废液及前道清洗废水、废胶水、动物实验产生的废实验材料、动物尸体及组织、实验感染性废弃物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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