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威瑞外科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威瑞外科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瑞 (略) 医疗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扩建) | (略)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9号 | 山东威瑞 (略) | 威海 (略) | 拟在现有项目车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为14400m2,总建筑面积20000m2,总投资9900万元,拟建项目投产后可新增各类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及基础开放手术耗材25.7万把(套)。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拟从公司内部调剂解决,现有劳动定员320人,年工作日为290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项目不另设宿舍食堂,依托现有的初村威高工业园区已有宿舍和食堂。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废气 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及表3、《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表1 Ⅱ时段;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表3标准要求;VOCs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表A.1;颗粒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2、废水 项目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威高工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回用于景观湖。 3、噪声 项目选购低噪设备、室内合理布局、声源底部加减振橡胶垫、消声措施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瑞 (略) 医疗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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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扩建) | (略)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9号 | 山东威瑞 (略) | 威海 (略) | 拟在现有项目车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为14400m2,总建筑面积20000m2,总投资9900万元,拟建项目投产后可新增各类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及基础开放手术耗材25.7万把(套)。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拟从公司内部调剂解决,现有劳动定员320人,年工作日为290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项目不另设宿舍食堂,依托现有的初村威高工业园区已有宿舍和食堂。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废气 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及表3、《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表1 Ⅱ时段;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表3标准要求;VOCs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表A.1;颗粒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2、废水 项目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威高工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回用于景观湖。 3、噪声 项目选购低噪设备、室内合理布局、声源底部加减振橡胶垫、消声措施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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