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情况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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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情况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昌双随办﹝2023﹞17号

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略) 、市政府关于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情况进行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联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


昌黎县主体库中已成立状态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馆。

(二)抽取比例

此次抽查范围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馆。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B、C、D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抽查内容

1.县教育体育局:

(1)检查高危许可证情况;

(2)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3)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

2.县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牵头单位在“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经营单位名单。

(二)被检查经营单位名单确定后,由牵头单位分派到联合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县双随办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总体部署,牵头单位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拟定及名单抽取、抽查结果汇总;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确定检查事项并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双告知监管系统,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县双随办,县双随办汇总后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双随办联系人:孟祥超*


昌双随办﹝2023﹞17号

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略) 、市政府关于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情况进行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联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


昌黎县主体库中已成立状态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馆。

(二)抽取比例

此次抽查范围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馆。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B、C、D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抽查内容

1.县教育体育局:

(1)检查高危许可证情况;

(2)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3)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

2.县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牵头单位在“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经营单位名单。

(二)被检查经营单位名单确定后,由牵头单位分派到联合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县双随办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总体部署,牵头单位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拟定及名单抽取、抽查结果汇总;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确定检查事项并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双告知监管系统,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县双随办,县双随办汇总后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双随办联系人:孟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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